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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网络法律问题求助

 02-29 16:11  悬赏 0  发布者:n0000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9)
网络发表文章,总体内容属实,但在其中一部分由于当初对情况没有核实仔细写成了对方参与内幕交易,事后经过反复查证才了解到对方只是内幕交易的引荐人,我立即删除该言论但对方已报警(目前对方不愿和解)。请问这一行为属于网络诽谤罪吗?那是属于公诉案还是自诉案?如果属于自诉案是属于刑事自诉案还是民事自诉案呢?我这一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过失、从轻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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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29日 16时13分
根据你的描述,不属于
我的补充: 2012-02-29 16:15
诽谤罪是公诉案件,需要达到一定后果才构成的。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当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9 16:14
你好!原则上应属于民事行为,但具体情况需要看案件整个情况。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2-29 16:23
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
回复时间: 2012-02-29 17:16
你那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回复时间: 2012-02-29 17:21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2-02-29 19:23
不构成犯罪,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
回复时间: 2012-02-29 20:08
不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2-02-29 20:58
不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12-02-29 20:58
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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