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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垫付问题

 03-02 18:45  悬赏 20  发布者:jinche……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3)
本人是企业管理人员,单位司机驾驶车辆因公出差,在途中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人员重伤,目前单位已垫付医疗费用若干,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已经下来了,是全责。现在受伤人员医疗费用又需垫付了。我想问的是,作为企业是否应付全部责任?所有费用是否应由企业全部承担?目前来看保险已难以够付医疗费用及车辆损失费用,解决的途径是否由对方起诉才能圆满解决?
问题补充:
受伤人员为对方车辆人员,我方司乘人员无损伤。我方司机是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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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0时25分
你好:
   1、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职工追偿。
   2 、如果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会支付一部分。

   具体电话咨询。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2 20:01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企业交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如果未交纳工伤保险,由单位负责.
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我刚才的表述有点疏漏,受伤人员不是本公司司机,是对方车辆人员。

回答:

你还是没说明白,重说.谁全责.

回复时间: 2012-03-03 04:51
如你方是事故的全责任,应承担具体的赔偿责任,如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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