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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09-17 13:56  悬赏 0  发布者:F25352……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1)
我是独生子,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再婚。继母之前有孩子,但是一直没有见过面。平房是我父亲和我母亲扩盖的,后来平房拆迁(拆迁前父亲已经和继母结婚),给我们一套公产房,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目前我居住在公产房中。
父亲本意也是想把房产继承给我,并且给我写了一个证明,说平房是他和母亲盖的平房,所以现在的房子要给我继承,与继母无关。但是并未公证,是父亲单独写给我的。请问这样有法律效力嘛?继母的孩子从未露过面,他有继承权嘛?请问从法律角度我可以顺利的继承房产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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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17日 15时23分
平房是你父母的财产,拆迁补偿后给的公产房,是用所有权换的使用权。公产房使用权可以转移,所有权是公家。你父去世,写遗嘱处理公产房使用权是有效的。
追问:

好的,谢谢。那也就是说,如果父亲去世的话,现在这公产房和继母及她的子女没有关系,她们也无权分房产。是这样理解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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