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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另要求提前离职,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计算

江苏-苏州 03-21 13:31  悬赏 0  发布者:wangyi…… 给我留言  回答:(9)
由于最近不景气,有一部分人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情况下,要求协议离职,所以赔偿方法是n+1;

我的情况是我的合同是要到2012年4月25日,3月20日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由于组织已经变更,我目前已无具体事务处理;所以公司的意思是可以3月20日后可以离职公司3月21日发给我通知书,通知书的离职日期是4月25日),但按目前情形是要在最近离开公司的;,所以我想问类似情况,如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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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21 21:28
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3-21 14:34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3-21 14:43
正常计算经济补偿金。
追问:

非常感谢!
计算方式如何;
如果我3月25日离职的话;最后1个月的工资要计算在内吗?

回答:

最后一个月不算的。

回复时间: 2012-03-21 17:34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3-21 18:48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3-21 19:01
建议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3-22 10:45
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3-24 19:37
你可以到时间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3-29 21:40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n+1工资的,详情请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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