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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人身伤害

 09-29 22:19  悬赏 0  发布者:曾鹏程2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1)
2016年9月23日 
双方因小事口角后 对方儿子拿石头咋了当事人,造成当事人头部有明显伤痕,脚一瘸一拐。随后当事人女儿到对方家理论,对方儿子将当事人女儿手弄伤《有明显淤青》,随后对方及其儿子拿刀具《砍柴的砍刀40CM》出来,当时人也过去了,发生口角,然后当事人在对方家拿他们家的水果刀划伤对方的手,随后将对方送往服务站,服务站说没多大事只是缝几针就没问题了,随后对方去卫生院要求当事人赔偿20000两万元.当时双方都没报警,随后24天,对方儿子曾拿砍刀到当事人家里《集镇附近50米 同一条水泥路》。当事人见拿刀来就将门关上,随后当事人儿子对当事人家大门砍 留下5个洞就走了 29日对方报警 随后当事人和对方儿子都被拘留,派出所给的解决方案就是赔偿两万元,请问这个解决方案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双方如果判刑会是怎样的.谢谢 麻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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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29日 22时21分
鉴定了有轻伤没有?
追问:

对方暂时在医院住院《自己强行住院》。那么那么对方儿子拿砍刀在当事人家门上砍的话会不会也需要判刑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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