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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因一起合同效力纠纷起诉被告,2015年10月法院立案

黑龙江-齐齐哈尔 10-09 20: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律师你好,我因一起合同效力纠纷起诉被告,2015年10月法院立案,11月末开简易庭审理,之后我曾多次找到办案法官,他说手上案子太多,没时间为由 直到2016年10份,还未做判决 我想问问这样符合规定的么?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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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09 20:15
你好,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
追问:

这个我也了解,可法院的法官个厅长给我的答复就是等,无限期的等,我应该怎么办?多谢

追问:

法院就是不判决,理由是案子太多,忙的没时间,办案法官很慢找到,不是出差就是病假,我有什么办法吗?多谢

追问:

今天和办案法官通电话,他称已经把案子提上日程了,一年了 才提上日程,请问有什么监管单位么?

追问:

时间过去一年了,被告方房子也卖了,拿着钱去了哪里都不知道,法院还迟迟不判,难道我的案件不适用于中国法律,真心的无奈…

追问:

谁能帮帮我那…欲哭无泪啊…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3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09 20:38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09 20:45
得转为普通程序
回复时间: 2016-10-09 20:16
你好,民事诉讼的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回复时间: 2016-10-09 20:21
超出审限了
回复时间: 2016-10-09 20:30
你好:一审普通程序不超过六个月
回复时间: 2016-10-09 20:33
超出审限了
回复时间: 2016-10-09 21:21
你好,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6-10-09 22:53
你好,可以向院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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