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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办

 04-05 20:57  悬赏 0  发布者:133843……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8)
律师您好: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亲属女性,50岁,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三人步行,刚参加完婚礼(喝酒喝多了),造成一死一伤!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被警察当场没收,她因犯心脏病被送到医院打了几天针!死者被送到火葬场,伤者小腿骨折也被我们及时送到医院接受治疗!死者(农村户口)的妻子主双拐,三个孩子,小儿子才十二岁!我们的车有第三者和交强险,共计约可赔32万! 
我想问的是:除了保险索赔的,我们还应该赔付多少对于伤者和死者?她将面对什么刑罚?我们应该怎样做?如果判刑能不能取保候审?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拜托了!各位!
问题补充:
交警认定我们是100%责任,已经划分完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06日 14时40分
你好:
   1、刑事责任。一人死亡,负全部责任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2 、民事责任。民事赔偿,死者最低赔偿15万,伤者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计算。
 
   具体电话咨询。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需要的就是具体数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5 21:08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回复时间: 2012-04-05 21:18
交警部门对责任认定如何认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是否构成交通罪,并根据认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如需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回复时间: 2012-04-05 21:31
一切责任必须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划分。
回复时间: 2012-04-05 22:03
属于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4-06 07:40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2-04-06 09:49
1、你亲属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积极赔偿达成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判缓刑;
3、如果保险公司可以赔付32万,应该可以足额赔偿了;
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开庭,调解)。
回复时间: 2012-04-06 15:41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如需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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