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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以订立遗嘱形式剥夺残疾儿子继承权是否属于侵权

广西-南宁 02-26 13:32  悬赏 0  发布者:A22612539930 回答:(7)
我父亲03年订立份遗嘱把遗产全由继母一人继承而我弟是个残疾人却分文不给他,父亲这一行为是否已侵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继母还有退休金拿我弟并没固定的工作,父亲这一行为是否太不人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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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6 20:06
分割遗产时你弟可以分得.
回复时间: 2010-02-26 13:50
如果没有劳动能力和基本生活来源的,可以追回你的应得部分。
回复时间: 2010-02-26 14:04
订立遗嘱,应当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0-02-26 14:53
其行为违法。
回复时间: 2010-02-26 19:36
应当保留一定份额。
回复时间: 2010-02-26 20:36
订立遗嘱,应当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0-02-26 22:40
遗嘱应当为没有劳动能力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一定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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