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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问题

 04-19 18:46  悬赏 0  发布者:苍山溪水16……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0)
我想请教一下:我今年32岁,2011年9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食品公司做机械维修与操作,在工作时间操作机械时右手中指末节缺失,经鉴定工伤伤残等级为10级。治疗费全部由单位支付的。在休息期间单位全额发我工资。如果我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多少赔偿?每月工资为2400元,单位上过工伤医疗保险。请问大约有多少钱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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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0日 06时52分
根据你的工伤缴费基数确定具体赔偿费用.
追问:

请问这个是指工伤保险赔偿这部分,还是?

回答:

是指工伤保险赔偿这部分 ,包括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为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热心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9 18:48
我想问一下你是苍溪人吗?
我的补充: 2012-04-19 18:51
新《工伤保险条例》对这一块做出了较大的改变,旧版的书籍所作介绍已经不适合新法下的合规处理了。如下所列的项目,是在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者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相关待遇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里所称的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用的支付标准,各地具有不同的规定,实务中应当注意各地的具体规定。
北京地区2011年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018.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614.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211.1元。
上海地区2011年标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95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56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170元/月。
重庆地区2011年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472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177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883元/月。
下落不明情况下,照常发放3个月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劳动者一致四级伤残,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劳动者五到六级伤残,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或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者五到六级伤残,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劳动者五至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者七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是苍溪的。

回复时间: 2012-04-19 19:10
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19 19:44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追问:

请问可以从哪些渠道知道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例如北京2011年月均工资是多少?作为一个外来的打工仔遇到这种事维权还是不容易,谢谢。

回答:

在网上搜一下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2-04-19 20:14
赔偿13个月的工资。
追问:

请问这13个月的工资是指我现在的月薪,还是只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4-19 20:45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19 20:51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20 09:37
赔偿13个月工资 实际收入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4-20 11:37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20 16:02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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