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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04-26 15:06  悬赏 20  发布者:猪猪爬上树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4)
您好!本人于3月份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内约定前3个月为试用期。现要在试用期内辞职,已向单位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那这样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需不需要跟用人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呢?或者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包括书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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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6日 15时25分
你这样已经算是解除合同了,在你辞职报告所说的离职之日起,双方的合同解除。但仍应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至于是否需要签订解除协议则视双方是否达成一致或约定了,但并不是必须的。离职主要还是办理交接手续
追问:

首先谢谢您的回答!另外我来到单位不久,没做什么工作,所以也没什么需要交接的,这样的话交接手续也免除了吧?单位也口头上同意我辞职,那如果单位不和我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我怕到时候单位说我没办理交接手续怎么办?我该如何保留证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6 15:07
需要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回复时间: 2012-04-26 15:10
根据需要办理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及办理档案保险转移手续。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26 15:17
算解除了,可以双方另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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