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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股时债权转移的问题

湖北-武汉 11-15 22:26  悬赏 25  发布者:invest…… 给我留言  回答:(18)
我现在是湖北的一家公司,公司是实缴注册资本是10万,之前公司是我和另外一个股东A,我和他股份是对半分,各50%。之前公司注册资本的钱花完后,我就没有管公司了,但是另一个股东A还在经营公司,A跟公司借款了100万,并且这100万即没有做为投资也没有增加到注册资本。但是后来他主动退股,我花了5万(即10万*股权50%)买了他的股份,股份转移都已经完成了。然后后来他也没管公司了。结果现在我经营公司到一定程度后,才发现他之前借给了公司的钱,但是公司在启动融资,投资方说公司可以占股东便宜,但是过去股东不能继续占公司便宜。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操作,财务员工之前是以为每个月跟他还,但是这样的话的话,但是那边又不是股东了。
问题补充:
如果他跟我签署一个100万的债权人转移协议,然后是不是这个债权就变成我的了。然后我再去公证一下,说我不要这100万债权了,是不是就解决了?主要是之前A往公司打钱,而不是挪用公司的钱,和其他公司的情况是反着在。但是A可以放弃这个债权,,A可以主观放弃这个债权,但是如何才能合法合规?


我的问题是能不能A跟我签三方协议(我,A和公司),他对公司的债权转到我头上,这样的话,以后公司最多只是欠我的钱,然后这样不管是融资也好还是其他写好,跟A都没关系了。这样是否可以。A主观上可以放弃这100万的债权,具体公司过去还了A多少,这个数字是查的出来的,可以写到合同上,这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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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5 21:04
你好!
1、你和A二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你购买A 的股份后,该公司只有你一个股东,公司变为一人公司。
2、一人公司要求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若A在退股之前借给公司钱,属于公司的债务,依法应当由公司来偿还。你完成出资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A退股后,公司变为一人公司,如你无法证明公司财务独立,则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5、若A在退股之前利用管理公司的便利从公司借款私用,则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可以报案要去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6 06:37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法律问题。如果A股中借了公司100万。公司可以放弃这100万的债权,不建议公司放弃这个债权,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继续向A股中追讨。
追问:

是公司欠A,不是A欠公司,A不欠公司的,A可以主观放弃这个债权或者转移

回答:

可以放弃的啊

追问:

放弃合法合规不 是不是放弃了 签合同了 公司就不欠了 税务过的去么

回答:

你好,放弃是合法,个人的债权是可以放弃的。

回复时间: 2016-11-16 11:41
如果A同意,你是可以将A的债权转给你,转给你后,公司就不再对A负债,因此,公司的融资就不会涉及到A。
转让债权,三方签订协议是可以的。
  •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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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16 18:37
可以自行约定股权,但需要到工商部门备案。
回复时间: 2016-11-17 10:06
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可以的,法无禁止即自由。
回复时间: 2016-11-24 16:35
你好!可以转让。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股份的程序:
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如果对本次解答感到满意,请给高分并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5 20:28
成立借贷关系可以起诉对方偿还
回复时间: 2016-11-15 20:37
股东财务与公司财务不能混同,否则风险很大。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6-11-15 20:47
你好,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进行增资则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在经营过程中股东通过平价股权转让的形式,A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于你,则你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变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A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则属于借贷关系,另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1-15 23:02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和A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在你将A的股权购买以后,该公司就成为了你一个人的公司即一人公司;
    2、在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变更以后A不再是该公司的股东;
    3、在经营中发现原股东A个人借了100万元给公司用于经营和周转,也没有用于公司增资扩股等,那么只能按照公司向其个人借款处理;
    4、在你购买其股权时,A并未给你说明这100万元的情况,而且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款项已经向A归还多少,或者是否一分也没有归还的情况;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目前财务也说不清楚该款项到底怎么样归还,那么只能查看这几年的财务账簿,看是否存在会计所说的每个月归还一部分款项的收条或者转账凭证等记录,便知道实际情况;
    5、通过财务会计账簿可以明确现目前的财务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而你又准备融资,那么就应当将公司以前的各方面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避免到时候引起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建议:对于A的债权问题,在查清以后你应当与A协商处理,将其借给公司经营的100万元归还还是抵做股份,重新进入公司,参与公司经营或者不参加公司经营只享受分红,这都需要你与A协商处理,要不然,这部分款项一直在公司账户上,而且将会与其他融资公司以及投资人相冲突,将来更不好处理;
    或者,将该款项作为融资以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是这都需要全体融资后的股东同意并形成股东会决议等书面材料,以免将来误会或麻烦。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我的问题是能不能A跟我签三方协议(我,A和公司),他对公司的债权转到我头上,这样的话,以后公司最多只是欠我的钱,然后这样不管是融资也好还是其他写好,跟A都没关系了。这样是否可以。A主观上可以放弃这100万的债权,具体公司过去还了A多少,这个数字是查的出来的,可以写到合同上,这样是否可以?
现在主要还不是A要不要钱的问题,主观上不是经济纠纷,是合规性的问题。

回答:

你好!
我明白你所说的情况,从你所说的情况来说,现目前你的公司为一人公司,那么你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无法分清楚”,也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对于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让A将该债权转让给你个人是一样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你的公司现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而且也没有其他的不良记录等,而且你又准备融资等情况,那么让A将该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你是完全可以的,只是在A将该债权转让给你以后,还需要向公司出具一个告知函,告知该债权已经转让给你了,这是法律程序,避免将来的经营麻烦。
在此,祝贺你的公司融资成功,生意兴隆!!

回复时间: 2016-11-16 09:02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最好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专业律师,这样更全面。
回复时间: 2016-11-16 09:09
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6-11-16 09:10
现在情况来看,公司已经视为一人有限公司,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则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有时候难以区分,那么个人承担的风险很大。
回复时间: 2016-11-16 10:05
1、你是个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公司债务100万你可以归还(和债权人A签署一个100万的债权人转移协议,实际上就是归还欠款)也可以以公司名义归还的;2、如果以你的名义归还可以签订《三方还款协议》无需公证就有法律效力,你成为你的个人独资公司的债权人,公司也不用在向A还款,公司也和A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了,是合法合规的。
回复时间: 2016-11-16 10:45
找律师起草债权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公司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6-11-18 07:27
股东财务与公司财务不能混同,否则风险很大
回复时间: 2016-11-18 10:56
你和他一起去公证放弃债权才行
回复时间: 2016-11-27 18:04
可以债转股或者你受让债权。如果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且利息合理,不涉及占公司便宜。具体情况可以到所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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