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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下面的请况可以要求医疗赔偿吗

 12-04 09:25  悬赏 0  发布者:ehosts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娄底 回答:(10)
我哥于08年因肾肿瘤,切除了左肾,右肾慢性肾炎,曾于2014年因脓块堵住了输尿管,在医院做过清脓手术,当时肌酐大概在400左右,今年七月,复查达到了600左右的肌酐,在市医院做了消炎处理,并一直吃药,但11月25日凌晨突然发现又无尿了,于上午10点左右住进了市医院肾内科,做了CT显示水肿,有脓性炎症,肌酐达到1000多,我们再三跟医生讲,是不是又是脓堵住了,医生并没有当一回事,只是要求我们进行消炎看能不能有尿出来,持续二天无任何改善,我们再三跟他们确认是不是要进行通脓手术,医生只是答应进行会诊,并要求我们做透析,周日(11月27日)做完透析,周一检查肌酐并没有显示下降,周一会诊后也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只是要求继续消炎,周二上午又进行了一次透析,下午医生才跟我们商量是不是让我们去上级医院检查,于是我们于当天下午到了娄底中心医院,第二检查发现肾已经开始萎缩,今天(12月1)进行了通脓手术,尿已经可以正常排出了,但后续预后如何,还得进一步观察!我想请问一下,市医院的这种不做为,担误病人病情的行为是不是医疗责任,可否要求医疗赔偿,请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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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12月04日 10时31分
1、是否赔偿的前提是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必须依法进行认定;2、按照你们的陈述,我认为市医院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基于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所以建议你们到上级医院诊疗,而且病人没有什么后果;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

律师您好,我觉得这与能力无关,这个医德问题,对于病人来说,一个肾,如果真是因为堵住而无尿,无尿的时间越长,对于肾的伤害是越大,这对于任何一个不懂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如果医生觉得无能力管控病情,完全可以要求病人第一时间到上级医院去检查,而不是拖到五天后才告知,而由于医生的拖延,导致肾萎缩及后续的长期肾透析,这难道不存在因果关系?谢谢

回答:

我只是个人意见,可能不对,咱们就不需要辩论了啊!不要拿我的意见当回事,我是个实实在在的律师,不想顺人情说好话。祝你好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4 09:34
先申请医疗事故认定
回复时间: 2016-12-04 09:46
你好,如认定是医疗事故责任,你们完成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否为医疗事故并不能凭你的这些描述可以确认,需要查看详细的医疗病历资料及申请医疗事故认定等复杂的程序
回复时间: 2016-12-04 10:10
1.肾透析是否持续?
2.确诊肾萎缩后是否考虑肾移植?
3.治疗持续依程序进行是否能因病情恶化而认定为医疗事故?
4.一旦鉴定意见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将不能获得任何赔偿?
追问:

您好,肾透析肯定是必须长期了,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现在肌酐已经稳定在800左右,另外,肾里面还有结石,这个在市医院也有没查出来,尿管堵住就是因为脓包裹住结石,堵在了肾盂与尿管接口处,象现在这情况,能否进行医疗鉴定,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回复时间: 2016-12-04 10:27
是否存在过错,须要做是否鉴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6-12-04 10:30
可以起诉,申请坚定是否是医疗事故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6-12-04 10:42
这种情况医院有一定过错,应该赔偿。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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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04 10:51
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是否存在诊疗过错及程度,按照过错结合损失赔偿。
回复时间: 2016-12-04 12:43
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6-12-04 17:01
需要分析病历才能确定。专业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可能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鉴定中心或鉴定所进行鉴定;(2)为避免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到医院或委托律师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并封存主观病历(如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3)为保证案件胜诉,应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诉讼有风险,能否胜诉取决于律师水平而非案件事实本身!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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