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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遗产继承权和老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陕西-西安 05-15 12:40  悬赏 5  发布者:678563……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波(本人)男28岁 籍贯陕西省宁强县巨亭镇黑水村一组合法村民,兹农村户口!(附:本人可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张汉鼎:本人大爸,籍贯陕西省宁强县代家坝镇,兹居民户口,退休公务员(去逝)
张清源:本人二爸,籍贯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兹居民户口,退休公务员
张清泉:本人三爸,籍贯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兹居民户口,退休公务员
张清汉:本人父亲,籍贯陕西省宁强县巨亭镇黑水村一组合法村民,兹农村户口!事件描述
 因本人结婚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现将老宅(本人爷爷留下的遗产)划分为本人宅基地,已办理相关手续(附:本人可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老宅荒废多年,多处瘫塌无法继续居住,经村委会鉴定满足危房标准,(附:可提供老宅照片),
目前出现问题
(一)今年本人对宅基地新建时,张清泉(本人三爸)阻止,
理由:老宅他们有第一顺序继承权,我(张波)无权使用老宅重修建。目的是需要在老宅基地共同新建,新建房屋分配使用,最终未能达成共同意见!
(二)张清源(本人二爸)三十几年前全家迁居宁强县汉源镇居住,现长女 张英(随张清源户口一起迁移)办理了老宅(爷爷留下的遗产)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将老宅分为两户
求助  
1.根据以上问题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张英不符合农村宅基础地申请条件如何举报?属于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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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5 12:43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5-15 19:13
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追问:

这样的问题属于是遗产继承问题,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回答: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好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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