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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太原市参加2004年山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14 生效日期: 2004-09-14
发布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4]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太原市参加2004年山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太原市参加2004年山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2004山西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将于2004年10月19-20日召开。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我省主办的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平台,加强我市同沿海及周边省市的区域合作与交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山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21号)精神,特制定我市参会工作方案。 
  一、投洽会概况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4年10月19-20日 
  地点:山西国贸大饭店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经济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旅游局、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太原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西省分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宋北杉(山西省副省长) 
  主任:王洪岐(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令政策(山西省发改委主任) 
  王茂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西省分会会长) 
  (三)主题和规模 
  主题:洽谈—合作—发展 
  中外双方参会人数共450人,其中邀请国家部委、兄弟省(区、市)领导、国内著名专家学者20人;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内各市领导15人;邀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驻华使馆、跨国公司、商协会、投资机构、与我省各市已建立友好城市的高层人员20人;邀请国内大型投资企业60家共60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机构60家共60人;邀请省内项目单位200家共250人;邀请媒体单位25家共25人。 
  (四)主要活动 
  1、会中活动 
  活动包括预备会,面向省内招商企业;欢迎会,面向国内外客商;开幕式暨新闻发布会;投资论坛;项目对接洽谈会(两场);国有股权转让和拍卖会;重点项目专场推介洽谈会;签约仪式;冷餐答谢会。 
  2、会后活动 
  会后活动包括形象企业、项目单位实地考察;分南北中三路组织外方参会人员赴我省大同、五台山、平遥、运城等黄金旅游景点景区参观。 
  (五)会议日程安排 
  2004年10月17-18日两天在山西国贸大饭店报到,领取会议资料、出席证等; 
  10月19日 
  9:00-10:00开幕式 
  10:00-12:00项目洽谈会(第一场) 
  14:00-17:00投资论坛,同时专场项目洽谈 
  17:00-18:00签约仪式 
  18:30-20:00冷餐招待会 
  10月20日 
  9:00-12:00项目洽谈会(第二场) 
  14:00-17:00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项目洽谈会,同时重点项目专场推介洽谈 
  17:00-18:00签约仪式 
  二、我市参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太原市在全省率先发展的目标,把招商引资与推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调整产业结构密切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我市与国内外500强企业的合作,深化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旅游业,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并购、改造、改组大中型企业;抓住洽谈会契机,推出我市名、优、新、特产品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充分展示太原作为省会城市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广交客商,寻求合作,引进资金,扩大贸易,力求实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为了保证参会取得圆满成功,根据省政府要求,成立太原市参会组织领导机构。 
  领导组组长:荣彤(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宝琴(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晓明(市商务局党委书记) 
  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张丁山(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王志强(市经委主任) 
  马志(市旅游局局长) 
  王燕阳(市科技局局长) 
  尚阿涛(市外办主任) 
  侣五虎(市贸促会会长) 
  王新明(市农业局局长) 
  赵利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国荣(市政府新闻中心主任) 
  张新伟(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金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斌(民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我市在参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组织筹备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下设会务组和项目组。 
  (一)会务组 
  组长:王晓进(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崔志远(市商务局外企处处长) 
  杨建平(市商务局外贸处处长) 
  成员:马云中(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 
  张林虹(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潘侠(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副处长) 
  姚美玉(市商务局外贸处副处长) 
  任珺(市商务局外企处干部) 
  市外办1人、市贸促会1人、太原日报记者1人、太原电视台记者1人 
  联络员:杨建平(兼) 
  联系电话:4226705传真:4221570 
  主要职责: 
  1、负责与投洽会组委会之间的联络、沟通和协调;组织安排、协调我市参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2、负责参会经费预算方案的编制、经费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3、负责参会工作方案送审、参会动员会的组织,总结报告的起草;负责参会期间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与省组委会联系领取各种证件、文件和资料。 
  5、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组 
  组长:王世瑛(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晓进(市商务局副局长) 
  唐正保(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柱录(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春林(市经委总工程师) 
  陈贵宝(高新开发区副主任) 
  赵光星(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晓玉(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德明(小店区副区长) 
  李卫平(迎泽区副区长) 
  王斌瑞(杏花岭区副区长) 
  赵培仁(尖草坪区副区长) 
  陈向阳(万柏林区副区长) 
  梁宏宇(晋源区副区长) 
  殷世昌(古交市副市长) 
  张洪(清徐县副县长) 
  白玉明(阳曲县副县长) 
  崔效荣(娄烦县副县长) 
  郎新生(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助理) 
  熊斌(民营经济开发区主任助理) 
  成员;席志温(市计委外资处处长) 
  郑林(市商务局外资处处长) 
  杨建平(市商务局外贸处处长) 
  丁毅(市商务局外经处处长) 
  张剑利(市商务局外资处副处长) 
  李跃民(市商务局工业处处长) 
  王兰凤(市经委外经处处长) 
  张志强(市农业局外经处处长) 
  焦晋栓(市科技局工业处处长) 
  张莹(市旅游局规划处处长) 
  刘德勇(高新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甄渊(民营区经济发展处副处长) 
  联络员:席志温(兼)联系电话:3184830传真:3183807 
  张剑利(兼)联系电话:2020867传真:4221570 
  刘德勇(兼)联系电话:7028678传真:7029955 
  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参会对外招商、旅游合作与贸易交易项目的征集、筛选、对接、汇总。 
  2、负责组织、落实参会的项目单位和人员。 
  3、负责我市在参会期间客商的邀请、联络和接待工作,邀请5-10家包括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在内的有投资意向的境内外客商、投资促进机构、招商机构及世界知名商协会驻华代表处、友好城市参会。 
  4、负责接待和解答客商有关投资合作与贸易交易方面的咨询。 
  5、负责我市参会期间招商项目与贸易合作项目对口洽谈的组织工作。 
  6、负责参会期间的洽谈成果统计、上报和项目洽谈总结工作。 
  7、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参会要求 
  (一)认真做好参会客商的邀请工作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抓紧联系国内外客商,尽快寄发邀请函。特别注意邀请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和已对接项目的国内外客商参会。并将参会客商回执表,于9月10日前报会务组汇总上报。 
  (二)抓好参会项目单位和人员的组织落实工作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落实参加山西投洽会的项目单位和参会人员,至少各组织2-3个项目单位派人参会。各单位务于9月20日前将参会企业、人员名单报会务组(市商务局外企处)。 
  (三)抓紧做好网上对外宣传、推介项目工作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努力开辟多种渠道,加强与国内有影响的媒体、中介服务机构、跨国公司驻华代表及国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加强与中国投资指南网、中国投资促进网、山西投资贸易网等的联系,主动宣传对外招商项目,增强项目投资者的吸引力,努力争取在网上提前对接好洽谈项目。 
  (四)认真抓好洽谈项目的前期工作 
  凡目前已有洽谈意向的项目,要加强与客商的联系,对有可能签约的项目,要重点培育,完善各项条件,争取参会期间签约。要做到参会前准备充分,会中主动出击,会后加强联系,切实把项目洽谈落到实处,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招商项目促成签约的任务。 
  (五)积极做好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的项目洽谈市经委、市国资委要认真筛选,确定参会洽谈的项目和企业,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参加投洽会举办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项目洽谈会。认真准备好洽谈资料,选派熟悉项目、企业的高素质人员参会。力争通过参会使我市能有1-2项项目成交,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五、参会经费 
  参会经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会务组向市财政申请核拨。申请参会经费的人员应为属于市财政拨款的人员,由会务组提出具体人员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后集中管理使用。 
  非市财政拨款的参会人员经费一律由本单位自理。 
 
 
市商务局 
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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