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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31 生效日期: 2006-08-3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年第10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的具体券别:
  (一)1953年版5分纸币,主色为墨绿、浅翠绿色,正面图案为轮船,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伍分”字样。
  (二)1953年版2分纸币,主色为蓝、浅蓝色,正面图案为飞机,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
  (三)1953年版1分纸币,主色为茶、米黄色,正面图案为汽车,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壹分”字样。
  二、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兑换,兑换时间为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三、兑换期结束后,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继续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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