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3 生效日期: 2004-08-13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函[2004]6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省人民政府机关驻地自长沙市芙蓉区迁移至天心区的请示》(湘政[20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地由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中路迁移至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2004年8月13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