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对交通银行发行大面额存款证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05-30 生效日期: 1987-05-30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复[1987]187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行沪银金管(87)505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交通银行发行单位大面额存款证的利率问题,同意按你们制订的《大面额可转让存款证发行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个人大面额存款证业务的开办,应有利于吸收流通中现金和促使活期存款向定期存款的转化,要避免储蓄存款搬家。为此,个人大面额存款证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开办半年期和一年期的个人大面额存款证业务。三个月期限的个人大面额存款证业务是否可以开办,你们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三、发行大面额存款证涉及到当地各家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总体平衡问题。因此,上海市各金融机构发行大面额存款证的额度,必须报你行核准。交通银行在进行改革试验,可以试办新的业务品种,经你行审查同意即可办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