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主要农副产品购销资金专户管理银行会计核算手续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5-29 生效日期: 1993-05-29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文号:

(1993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发布)
为加强和改善农副产品购销资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根据《主要农副产品购销资金专户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银行会计核算手续。
  一、帐户设置与凭证使用
  (一)人民银行增设专用帐户
  1.在“××银行存款”科目一下,增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帐户,用于核算纳入专项管理的农副产品资金的转入和支拨。
  2.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增设“农副产品专用贷款”帐户,用于核算纳入专项管理再贷款的发放与收回。
  (二)专业银行增设专用帐户
  1.在“人民银行往来”科目下,增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帐户,其核算内容与人民银行增设的“农副产品专用存款”帐户相对应。
  2.在“人民银行往来”科目下,增设“农副产品专用贷款”帐户,其核算内容与人民银行增设的“农副产品专用贷款”帐户相对应。
  3.在农副产品购销企业及主管部门原存款科目下增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用于核算农副产品购销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自筹、财政和主管部门拨补,银行注入资金以及购销款项的收付。
  4.在农副产品购销企业原贷款科目下增设“农副产品专用贷款户”,用于核算纳入专项管理的农副产品贷款的发放与收回。
  (三)凭证使用
  为简化会计核算手续,不再增设专用会计凭证。银行在办理与此相关的业务时,应在有关凭证和联行报单摘要或用途栏内加盖明显的“农采资金”戳记。使用电报汇款时,应在电报格式用途栏注明“农采资金”四字。使用电子联行汇款时,应单独填制电子联行转汇清单。转汇清单、往帐清单和来帐清单中的农副产品采购资金汇款应逐笔在备注栏内注明“农采资金”字样。

  二、农采资金筹措与贷款发放的核算
  (一)财政拨补款项的核算
  财政拨付收购企业弥补亏损的款项,应采用汇兑结算方式(同城使用转帐支票),通过人民银行联行和专业银行专用存款帐户逐级下拨到基层收购企业。
  汇出地人民银行管辖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中央预算支出
  (或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联行往帐
  汇入地人民银行基层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来帐
    贷:××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收(贷):××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付(借):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若收款单位开户行未在人民银行开户,其款项应由其管辖通过辖内往来(或县辖往来)划转。
  专业银行管辖行的会计分录为:
  收(贷):支行辖内往来
    付(借):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专业银行基层行的会计分录:
  收(贷):××存款--××企业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付(借):支行辖内往来
  (二)企业自筹采购资金的核算
  采购企业筹措的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应填制转帐支票送交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帐务处理分录为:
  收(贷):××存款--××企业农副产品专有存款户
    付(借):××存款--××存款户
  开户银行应同时填制转帐支票,将上述款项转存人民银行专用帐户,人民银行收到转帐支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存款户
    贷:××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专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已受理此项业务的回单,作如下帐务处理:
  收(贷):人民银行往来--存款户
    付(借):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若采购企业开户行是未在人民银行开户基层行,此项资金应由管辖行汇总后向人民银行办理转存。
  (三)收购企业主管部门自筹与拨补款项的核算
  1.企业主管部门自筹资金的核算
  企业主管部门自筹应拨补收购企业的资金的核算同(二)之规定
  2.企业主管部门拨补款项的核算
  企业主管部门对收购企业拨付的农采资金,应填制汇兑结算凭证(同城使用转帐支票)并提交开户的专业银行。
  企业主管部门开户行收到拨款凭证后帐务处理分录为:
  收(贷):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付(借):××存款--××企业主管部门专用存款户
  专业银行帐务处理后,应于次日将汇款凭证单独送交开户的人民银行(不通过同城清算)。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贷:联行往帐
  汇入地人民银行及专业银行收到拨补款项的帐务处理手续同(一)之规定
  (四)专业银行筹资的核算
  专业银行根据筹资有关规定,填制转帐支票,将筹措的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转入人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户内,人民银行收到专业银行送来的转帐支票,做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存款户
    贷:××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专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已受理此项业务的回单,作相应的帐务调整,分录为:
  收(贷):人民银行往来--存款户
    付(借):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五)银行发放农采资金专用贷款的核算
  1.人民银行向专业银行发放农采资金再贷款的核算。
  人民银行向专业银行发放农采资金再贷款,应由申请贷款的专业银行填制借款凭证,经人民银行计划资金部门批准后,送人民银行会计部门作帐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专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收(贷):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贷款户
    付(借):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2.专业银行向收购企业发放农采资金贷款的核算。
  专业银行向收购企业发放农采资金贷款,应由收购企业填制借款凭证,经专业银行信贷部门审批同意后,送会计部门办理帐务处理手续,专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收(贷):××存款--××企业农副产品资金专用存款户
    付(借):××贷款--××企业农副产品资金专用贷款户

  三、农采资金现金供应的核算
  (一)企业向开户银行支取采购现金时,应填制现金支票,其开户银行的分录为:
  收(贷):库存现金
    付(借):××存款--××企业农副产品资金专用存款户
  (二)专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支取农副产品采购专项现金时,人民银行应纳入该行专用存款户核算。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农副产品资金专用存款户
    贷:发行基金往来

  四、农副产品调销款的核算
  (一)农副产品异地调销的会计核算。农副产品异地调销,应采用汇兑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通过专户和人民银行汇划资金,具体结算方式由购销双方商定。
  1.采用汇兑结算的,应由农副产品购入方企业填制汇兑凭证,并送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帐务处理分录为:
  收(贷):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付(借):××存款--××企业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若采购企业开户行是未在人民银行开户的基层行处,则应通过支行辖内往来(或县辖往来),划至管辖行,再由其管辖行转划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接到专业银行提交的汇兑凭证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贷:联行往帐
  汇入地的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来帐
    贷:××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汇入行专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收(贷):××存款--××企业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付(借):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若农副产品销售方企业的开户银行未在人民银行开户,则其款项应由其管辖行通过支行辖内往来(或县辖往来)划转。
  2.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应由收款单位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并连同购销合同一并提交其开户银行。由收款单位开户行直接向付款单位开户行寄发委托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开户行接到委托收款凭证后,按照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规定,比照上述汇兑结算方式的会计核算规定,将款通过人民银行联行划转收款单位。
  (二)同城农副产品的集并,移库或调销的会计核算。
  农副产品同城集并、移库或调销,应由调入方企业填制转帐支票办理货款结算。
  付款单位开户行的会计分录为:
  收(贷):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付(借):××存款--××企业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付款行户)
   贷:××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收款行户)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会计分录为:
  收(贷):××存款--××企业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付(借):人民银行往来--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若收、付款单位开户行未在人民银行开户,则其款项通过辖内往来交其管辖行填制转帐支票办理结算。

  五、农副产品专用资金收回的核算
  农副产品收购企业调销款回笼后,人民银行应收回当年投放的再贷款。专业银行应收回当年投放的贷款。
  (一)人民银行收回农副产品专用再贷款的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存款户
    贷:××银行存款--农副产品专用贷款户
    贷:金融机构往来收入--××银行利息收入户
  (二)专业银行收回农副产品专用贷款的核算。
  收(贷):××贷款--××企业农副产品专用贷款户
  收(贷):营业收入--××利息收入
    付(借):××存款--××企业农副产品专用贷款户
  有关具体核算,各行还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核算手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