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5 生效日期: 2005-12-15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厅字〔2005〕1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基本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基本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城市范围内逐步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抓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基本措施。对强化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应用水平、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的范围和时限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提出的城市达标范围和达标时限,评估范围为我省一、二、三类城市(一类城市指省会城市南昌市;二类城市指设区市的城区;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和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一类城市要求2005年基本达标,并接受国家和省语委的评估认定;二类城市要求2007年基本达标;三类城市要求2010年基本达标。各级政府要根据这一要求,制定好本地城市评估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评估达标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内容和组织形式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具体内容包括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 
  全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采取分级组织,分工负责的组织形式进行。一类城市(南昌市)的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二类城市的评估工作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其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另行印发。三类城市评估工作由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其评估标准、办法由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负责制定,并报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备案。 
  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程序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分自查自评和评估认定两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评工作在市、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认定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后,提出申请评估验收报告,并附自查自评报告。 
  评估认定工作由上一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将评估情况及有关材料报送上一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审核(一类城市的评估材料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汇总后报教育部、国家语委审核;二类城市的评估材料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汇总审核;三类城市的评估材料经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汇总后,报送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审核),一类城市评估认定结果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公布。二、三类城市评估认定结果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并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备案。 
  五、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把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管理、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抓出成效。要注重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机构、队伍和基本条件建设,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工作机制,发挥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做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做好评估工作。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语言文字工作量大,涉及社会各行各业,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逐步实施。要以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促进这四个领域首先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国家公务员的带头作用、学校教育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主要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进而带动整个城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评估工作重点是考察、评价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常规管理和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状况,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以宣传教育为主,加强引导。要防止突击迎检和形式主义,保证评估工作的健康进行。最终通过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