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公安部关于刑事追诉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25 生效日期: 2000-10-25
发布部门: 公安部
发布文号: 公复字(2000)11号

陕西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刑事追诉期限有关问题的请示》(陕公法发(2000)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对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问题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第 七十七 条的规定,即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00年10月25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