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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推广车用乙醇汽油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1 生效日期: 2005-12-01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各有关处室,稽查分局,武汉质检所,市度量衡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改善能源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部署,车用乙醇汽油作为石油产品替代品,正在我市试点推广。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82号令发布了《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我市结合具体情况也发布了《武汉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实施办法》(武乙推办〔2005〕1号)。为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对我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过程中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质量保障。此次推广车用乙醇汽油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且要求较高。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内外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按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此次推广工作做好、做扎实。 
  二、各司其职,将质量技术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各相关职能处室、各有关分局、武汉质检所、市度量衡管理所要根据分工,切实做好自身工作。市局计量处负责联系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及要求,同时负责全市各加油站和油库的计量监督管理;市局质监处负责全市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和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监督,并做好监督抽查等工作;市局标准处负责核查此次推广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标准的有效性及其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树立服务的思想,通过各种宣传、培训、咨询活动,逐步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计量管理体系。 
  各技术机构应提前介入,积极调研,做好技术服务工作。武汉质检所应研究如何为车用乙醇汽油提供质量检验服务。市度量衡管理所要研究换油后对加油机的准确度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做好油罐清洗后的重新标定工作。原计量检定分工不变。 
  三、加强质量、计量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针对换油后,可能出现对油品质量、计量的投诉大量增加的情况,各有关处室应提前做好准备。局110联动办公室应认真记录各类质量、计量投诉情况,并及时按投诉处理程序处理。武汉质检所和市度量衡管理所要积极配合投诉处理,提供24小时服务,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各职能处室应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日常的质量、计量监督,保证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保证油品质量。我市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的各调配、储运、销售、使用单位,应自觉执行有关标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保证供消费者使用的油品质量、计量合格。企业应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入手,同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项工作,共同做好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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