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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6 生效日期: 2006-02-16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6年,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全市一项重点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整顿道路行车秩序,排查和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提高道路基础安全设施建设水平,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石家庄"、打造全省"首善之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工作目标: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较上年平均下降20%,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遏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减少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降事故、保安全九项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负总责,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任务之中,每季度召集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凡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政府分管领导要和公安局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市政府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文起同志任组长,市安监局局长朱存柱、市公安局局长张铁力任副组长,市交通局、规划局、工商局、城建局、城管局、农业局、园林局、教育局、广电局一名负责同志以及市公安交管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管局局长苗社祥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交管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发展态势,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定期协调例会制度,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起"有隐患及时发现,有部门具体负责,按职权落实消除,有责任严肃追究"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验收;定期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况,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预防工作措施,治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二)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紧紧围绕抓重点时间、巡重点路段、查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对路面行车秩序的查控力度。一是深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弥补路面管理的薄弱环节,增强对市区城郊结合部、山区公路、县乡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力度,确保三分之二警力上路执勤,遇有雨、雪、雾恶劣天气,全员上路疏导交通。二是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限处罚,媒体曝光。三是对每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公开处理。对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逃逸且构成犯罪的肇事人,终身禁驾。四是坚持日常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夜查专项行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异地联查,并纳入常态勤务,使重点道路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 
  (三)狠抓源头,消除隐患。一是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新车注册登记、年检,均实行双人检车、双人签字盖章的办法。报废机动车注销率、回收拆解率均达到100%。二是严把驾驶人考试关。所有考场实行全封闭,考验员实行双人签字的办法。因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员业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每年度对驾校进行考评,对培训学员及格率低于80%的驾校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改进工作不明显、违规办理驾驶证和培训不规范的驾校,坚决采取黄牌警告、停考乃至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四是严格落实事故黑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摸排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建立详细台帐簿册。对排查出的83处事故黑点和9个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安监部门明确专人全程监督,协调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加快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根据交通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对市区二环路中心花坛开口设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城管、园林、规划部门尽快制定方案进行封闭或规范。五是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 
  (四)创新模式,深化宣传。一是大力推进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筹措100万元,开展"民安杯"大奖赛活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二是加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的规范化建设。三是创建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社会化新模式,建立全市四级交通安全员网络机制,形成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四是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举措,通报安全管理成效,曝光典型事故案例,集中发布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公告》。五是党政机关、政法系统、驻石部队、企事业单位要组织所属人员,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破除特权思想、杜绝特权行为,争做文明守法、文明行车的模范。 
  (五)科技引领,优化设施。一是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道路管控水平,加快推动市区ATC面控系统建设,为一线执勤民警增加警务通、多功能电子警察巡逻车、测速枪、酒精检测仪等先进装备。二是通过网络整合提升路面执法能力。改造完善车管、驾管和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系统,形成资源共享、高效快捷的信息网络,为路面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和技术支持。三是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山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路段安装黄闪警示灯;在区县周边主干公路、三级以下道路设置完善限速、让行、禁令标志和指路标志;对全市国、省道平交路口进行调查勘验,确定支路、干路,设置让行标志、标线;交通、城管、公安交管部门以及道路业主等单位,都要按各自职能,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项加以完善。 
  (六)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一是公安部门各警种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全面加强道路交通、治安管控,组织开展对盗抢机动车、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专项打击行动。二是健全完善122、110、119协调联动应急机制,做到接处警快、现场抢救快、现场勘查快、恢复交通快。同时,公安、卫生部门要建立快速抢救绿色通道,保证伤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及时抢救,使事故伤亡率降到最低程度。 
  (七)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下降20%的要求,公安部门已将控制指标分解下去。为确保控制指标的实现,各单位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实行逐级负责,分层考评。市政府将对落实措施得力、完成控制指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对没有完成控制指标,失职失察、措施不力、工作不作为导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领导有关责任。 
  (八)综合治理,形成合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道路的管控力度。发现有道路设计、建设、管理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路段"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向政府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对排查出的"黑点路段"派专人全程督办,确保整改落实;交通部门要突出对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完善各种交通标志设施。同时,加强对长途客运车及其场站的管理;农机部门要强化对所属车辆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拖拉机和农业机械车辆上路从事客运或非法载客;城管部门要清理取缔各种违法占道,纠正有碍交通安全的乱搭乱建、乱设广告牌匾等行为;城建部门在新建、扩建项目过程中要预先与规划部门和交管部门沟通,及时纳入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评价;规划部门和园林部门要在筹划市区建设和美化项目中充分关注交通安全因素;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强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建交通文明。通过协调联动,共同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做精、做细、做实,积极创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九)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领导作风,扑下身子亲历亲为,深入摸排交通事故隐患,扎实开展治理整顿工作。要现场办公、靠前指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协调共同抓,上下同心合力抓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数据统计要严格做到实事求是,杜绝不报、瞒报、迟报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6日至2月28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政策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和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实施阶段(3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执法人员要恪尽职守,依法管理,文明执勤。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要对年内本辖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20%专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市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领导要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提高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视程度,把事故预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研究和解决交通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调,密切协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职能,加强部门之间的组织调度。相邻县(市)、区在集中整治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形成预防事故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认真部署,加强检查。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管理责任制,把各项任务分解到位。市协调领导小组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检查措施,加大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务求实现今年交通事故降低20%的奋斗目标。 
  (四)加强反馈,畅通信息。各部门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每月书面汇报工作情况;市协调领导小组以简报形式及时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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