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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30 生效日期: 2005-12-30
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5]7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实施改革攻坚七项重点工作的决定》(锡委发〔2005〕41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5〕77号),组建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为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接受市教育局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的市政府直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县)级建制,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一、主要职责 
  市学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所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所属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办学体制、人事制度等改革,引导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三)对所属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建立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绩效。 
  (四)负责所属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负责所属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所属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以及科普、环保、安全、人防、信息技术应用教育和学生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六)负责所属学校的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机构编制、教职工的劳动人事管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七)管理所属学校资产和教育经费,编制所属学校教育经费预、决算报告,负责对所属学校教育经费使用和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统战工作,领导所属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主管所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市委教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学校管理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中心重要事务;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公文运转、管理和文秘、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务、接待的组织安排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保密、信访和对口交流、支援工作;负责中心资产管理和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委、妇委会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统战、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宣传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 
  综合管理所属学校的教师工作,研究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意见;制定所属学校师资补充和培养计划,做好所属师范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报批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在职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负责所属学校行政干部、教师进修和培训工作;管理所属学校教职工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考核奖惩、教师职称评聘和工人培训、技术等级确定等工作。 
  (四)基础教育部 
  指导所属基础教育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执行教育教学计划;综合管理所属基础教育学校的事业发展、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编制所属基础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所属基础教育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考核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部 
  指导所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教学计划;综合管理所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做好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所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工作;负责考核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负责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和高等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综合教育部 
  综合管理所属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科普、环保、安全、人防、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题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中心和所属学校涉及法律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七)资产财务部 
  监督管理所属学校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中心和所属学校的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方案;管理中心和所属学校的财务工作,对所属学校执行财经法规和教育收费政策进行监督检查;编制所属学校的基建投资计划,指导所属学校的校园规划、校舍建设、校园管理和后勤改革工作;负责对所属学校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审计;负责所属学校教育仪器、设备的采购、调配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教职工货币分房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学校管理中心核定全民事业编制36名(从市教育局机关划入编制30名,从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划入编制5名,从无锡师范学校划入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行政管理人员编制29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领导职数为:主任(书记)1名,副主任(副书记)4名(其中1人兼任纪委书记);内设机构设正副主任14名,其中主任10名(含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和群团机构职数)、副主任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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