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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大兴工业开发区开发经营总公司联港供热厂蒸汽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09 生效日期: 2005-04-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发改[2005]383号
公司《关于蒸汽销售价格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联港供热厂供开发区企业用蒸汽销售价格每吨220元。
  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试行一年。 二○○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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