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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开展2004年“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5 生效日期: 2004-04-0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京劳社培发[2004]3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局、总(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关于建立“首都劳动技能勋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的通知》(京劳培发[1996]421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04年“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均可以参加“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人员须是现在生产、服务一线的,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往届“首都劳动技能奖章”获得者不列入本年度评选范围; “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获得者在近两年又取得新的突出业绩的,可以参加本年度“首都劳动技能奖章”的评选。
  '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候选人的具体申报条件按《关于建立“首都劳动技能勋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的通知》(京劳培发[1996]4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程序
  “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的评选本着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候选人由基层企、事业单位组织申报,并按隶属关系将候选人名单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局、总公司劳动教育部门;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局、总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候选人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个体、私营企业职工由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织申报,并对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由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市“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专家评审小组,对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局、总公司劳动教育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和评选。评选结果在“北京劳动保障网”公示一周后,报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表彰奖励
  ㈠“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获得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发文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从评选出的“首都劳动技能奖章”获得者中推荐侯选人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
  ㈢“首都劳动技能奖章”获得者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以上资格的,可以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技师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的,可以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㈣对“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获得者属于农村户口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农转非指标。
  ㈤对符合条件的获奖者,市总工会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35岁以下的,团市委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女性获奖者,由市妇联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三八”红旗手的评选。
  五、评选名额
  今年将评选“首都劳动技能奖章”10名,“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30名。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荐2名候选人;局、总公司推荐3名候选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推荐3名候选人。
  六、报送材料
  推荐的候选人应填写以下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二);
  (二)《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三);
  (三)申报人技能水平、主要成果、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候选人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报送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word文本方式处理,报送材料的同时报送软盘。
  七、时间安排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劳动教育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软盘报送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
  八、组织领导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组成评审领导小组(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
  九、工作要求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把此项工作同本地区、本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结合起来。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要按照统筹兼顾、机会均等的原则,使在各个职业领域工作的在职职工都有相同的机会参加评选。要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和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技术能手敬业爱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技术工人是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和重要人才,从而调动广大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相关内容可查询北京劳动保障网(www.bjld.gov.cn)。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63167914
附件:
  1、“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评审领导小组
  2、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申报表(略)
  3、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总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二○○四年四月五日
  附件一“首都劳动技能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评审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主任:张欣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宋丰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强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北平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先中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
  姜贵平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成员:谌跃进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王明信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王锡亭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蒋苏生北京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徐长仁北京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张中原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企业工作部副部长
  陈银亭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副部长
  办公室成员:
  主任:杨德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副处长(正处级)
  成员:王艳张志凯 朴克岩 李雪红 陈银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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