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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渣土偷倒乱倒专项整治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31 生效日期: 2006-07-31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容环[2006]117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近阶段渣土车偷倒乱倒现象严重,尤其在郊区和城乡结合部更为突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性渣土运输车辆整治的布署,决定对渣土车偷乱倒现象实施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整治工作要体现“责任到位,各方协作,源头管理,突出重点”的思路。整治工作主要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渣管、城管执法和环卫作业等部门密切协作,从工地源头抓起,针对渣土偷倒乱倒的重点区域和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效遏制郊区和城乡结合部渣土偷倒乱倒的现象。
  二、时间安排
  从8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制度,做好全面普查和自查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会同区建设管理部门对区域内建筑工地出土情况和流向进行普查,重点检查出土申报、工地出土和车辆装载等情况;同时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渣土排放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自检,核查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申报量、渣土卸点落实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整改;加大对渣土运输的企业监督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整修和更新,为实施渣土车辆资质审核作好准备。
  各区(县)管理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废管处特废科(联系人:张菲菲,联系电话:63501641),市局相关处室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违规行为采取督促整改、情况通报等措施。
  (二)加强联系,组织好专项执法行动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结合各自情况,做好调研,编制本区域的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方案,会同城管、交警等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和处置的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偷倒乱倒行为。
  根据各区自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市城管执法部门组织专项执法,重点对工地源头出土不规范、运输过程中污染道路、偷倒乱倒等行为进行执法,并将情况通报建设管理部门。
  (三)落实责任,做好查处工作
  结合“夏令热线”的开通,对偷倒乱倒工程渣土的现象,以暴露垃圾的治理机制进行处理,按照“先解决问题、后追查责任”的原则,在24小时之内予以清除。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及时清除的基础上,积极查清偷倒乱倒渣土的来源,通报城管等执法部门,对违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追究出土工地建设方的责任。
  (四)加强监管,确保整治成效
  强化市、区两级渣土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渣土管理流程,加强执法监管。市废管处将会同各区市容环卫管理监察部门对渣土管理的各项工作实行效能监管,全面评估区域管理部门在渣土管理上的投入、管理绩效、依法行政等各方面的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和建议报告,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形成管理紧逼机制,全面推进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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