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等5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31 生效日期: 2006-08-31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文号: 鄂保监中介[2006]100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新增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请示》(平保寿鄂分发(2006)71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等5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