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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西永组团M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7 生效日期: 2006-01-27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6〕26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西永组团M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西永组团M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沙坪坝区西永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襄渝铁路为界,南以沙坪坝区区界为界,西以寨山坪山脚线为界,北以陈家桥变电站220KV高压线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工业、绿化为主,以配套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571.8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492.97公顷(居住和中小学用地154.5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3.29公顷、工业用地107.90公顷、仓储用地4.68公顷、对外交通用地8.8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11.2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18公顷、绿地88.92公顷、特殊用地0.36公顷),其他用地78.8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6.8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搞好城市设计;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有效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切实保证电力走廊、轨道交通、公园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基础设施配套,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布置交通网络,合理确定公交停车站点、路面宽度,注重与外部交通衔接;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以人为本,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注意饮用水源保护,切实规划好给排水工程,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力争将该标准分区建成布局完整、产业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城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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