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5〕21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规划用地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詹家溪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范围,东以滨江路为界,南以规划的大竹林大桥及其连接道为界,西以歌乐山海拔300米等高线为界,北以规划的城市东西向道路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绿化为主,以工业和公共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为192.6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90.34公顷(居住用地53.8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5.83公顷、工业用地6.37公顷、仓储用地0.8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3.28公顷、对外交通用地0.82公顷、市政设施用地0.90公顷、绿化用地88.39公顷),其他用地2.3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2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现状编制专业规划;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使用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设施配套,分级布置道路交通,使各地块形成的道路与外部交通网络相衔接;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切实规划好给排水工程,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设施完善的城市新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