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5]213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双碑组团D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双碑组团D标准分区规划用地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詹家溪街道行政辖区范围,东至滨江路,南至规划的城市东西向道路,西以歌乐山海拔300米等高线为界,北以规划的大竹林大桥及其连接道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工业为主,以配套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为393.9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381.32公顷(居住用地81.2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9.94公顷、工业用地55.99公顷、仓储用地0.37公顷、道路广场用地63.87公顷、对外交通用地1.08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0.55公顷、绿化用地158.31公顷),其他用地12.6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4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加强基础设施配套,结合现状道路、地形标高分级优化交通网络,合理确定路面宽度和停车站点;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切实规划好给排水工程,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认真治理环境污染;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全面、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加强对中梁山山脊线、嘉陵江水际线的保护;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以居住、工业、绿化为主的新城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