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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二00六年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2 生效日期: 2006-09-22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发布文号:
总署机关各司(局)、署直各单位:
  为确保国庆节期间总署机关和署直各单位安全保卫措施落到实处,做好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爆、防破坏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过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节日,特作如下通知:   一、 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司(局)、署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繁荣,一手抓单位内部管理、安全、稳定。要树立安全管理理念,创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对国庆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估计,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抓基础、抓防范、抓源头,狠抓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宣传,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国庆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从即日起,总署各司(局)和署直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检查所在办公室、办公和使用区域的电器、电脑设备、电源、电线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各职能部门要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及食堂、中控室、书库、配电室、出租房屋、招待所、地下防空设施等。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楼道不能码放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已经堆放的要立即清理。总署机关北楼是砖木结构的建筑,是总署防火重点部位,在此办公的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要求各司(局)和各单位在国庆节长假前要安排专人,检查责任区的电气、防火措施,认真检查烟头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等等,对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的结果要有文字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避免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久拖不改、引发事故。要增加安全投入,落实责任,用动态管理的办法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遵纪守法,遵守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
  现在各司(局)和署直各单位职工家庭中拥有汽车的很多,在国庆节期间,驾驶汽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因此,各单位要对司机和驾车的职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提醒他们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不要酒后驾车,不要疲劳驾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教育职工提高防病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传染病发生和食物中毒。国庆节期间一定要注意合理安排饮食,避免暴饮暴食,不要吃不洁净的食品,也不要在卫生条件较差的地方就餐。发现重大传染病及时报告、及时治疗。
  四、加强值班,强化信息报告意识。
  总署机关和署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巡逻。畅通信息渠道,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请示报告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明确责任,尽职尽责,坚守岗位,认真办理值班中遇到的每件事情,严禁脱岗、漏岗,严禁酗酒。要严格门卫检查和登记制度,扩大巡逻控制覆盖面。
  利用国庆节放假期间在单位内部施工的单位,组织施工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定项目安全责任人,要做好对施工人员的登记和使用电气焊的管理,加强组织,注意安全。
  署直各单位节日期间,实行每天下午四点向总署值班室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制定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问题。
  请署直各单位于国庆节前,将值班表、值班电话报总署办公厅总值班室。
  总署办公厅值班电话:65231145 65127805(传真)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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