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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备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08 生效日期: 2003-10-08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城市、副省级城市、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
  我局拟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在北京召开全国专利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回顾和总结2001年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以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在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所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到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部署今后两年的工作任务,全面启动专利战略推进工程。
  此次会议的内容之一是总结交流两年以来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现将准备经验交流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验交流材料重点专题
  (一)宣传、培训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三)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
  (四)专利法规建设;
  (五)专利执法工作;
  (六)专利软科学研究和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研究与实施工作;
  (七)专利信息工作;
  (八)工作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准备经验交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请根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在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尤其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本地区、本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基本经验,准备交流材料。
  (二)总结经验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准角度,突出重点和特色,具有借鉴价值,不局限于所列重点专题。每个单位报送一至两份材料,每份要集中介绍某一方面的经验,要将好的经验、基本作法介绍清楚,不要面面俱到。
  (三)经验交流材料要文字简练、条理清晰,事例真实、数据准确,每份5000字左右。

  三、进度安排
  (一)11月1日前将经验交流材料初稿及联络员的联系方式(邮箱、电话、传真)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我局。
  (二)我局于11月10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三)11月25日前将修改后的交流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两种形式报我局。
  (四)12月5日前定稿。
  请抓紧时间,切实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经验交流材料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经验交流材料版面及样页(略)

二○○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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