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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4 生效日期: 2004-12-24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4〕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意见,现将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
   农资连锁经营是新型农业生产资料商品流通方式。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对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现就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提出以下意见:   一、简化企业审批手续。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简化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登记注册。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于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连锁和特许加盟连锁经营门店经营农资产品品种需要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的,可由总部统一向审批机关办理,即由总部(或连锁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向连锁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实行统一纳税。为促进农资连锁经营跨区域发展,对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在省内跨区域设立的非独立核算全资直营门店,与总部微机联网,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的,可由总部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对跨市(省辖市)设立直营门店的连锁经营企业,经省税务机关会同省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由总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市内跨县设立的直营门店的连锁经营企业,经市税务机关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由总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在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应在当地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长江、淮河防洪基金等,有关部门要尽可能给予优惠。
  三、规范市场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要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政务、事务公开,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农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可重点检查农资连锁经营总部和配送中心,尽量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对连锁门店经营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由相关执法部门督促总部进行查处、纠正,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四、提供信贷服务。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农资连锁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信贷规模上给予倾斜。对实力强、资信好、效益佳的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要按照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对连锁总部要给予综合授信贷款,对符合条件、信誉好的连锁经营门店给予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信用贷款。要积极支持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方面予以倾斜。要积极利用网上银行向农村延伸服务资源,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对涉外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可开展贸易融资。要会同扶贫等部门合理运用扶贫贷款,支持企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农资连锁经营业务。允许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进行抵(质)押贷款,有关部门要做好资产权证确认和相关服务工作,尽量给予优惠和便利。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信贷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促进银企交流和银农企合作,改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银、企、农风险共同防御机制。
  五、规范经营行为。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连锁经营服务行为,真正做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总部对连锁门店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农资经营服务质量。
  六、建立诚信制度。农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根据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年度经营行为,评定诚信等次,建立诚信档案,纳入省诚信体系建设管理范畴,并向社会公告。对农资连锁经营诚信度高的企业,在年度审核、税费缴纳、信贷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真正体现扶优扶强。对不能依法和规范经营的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要及时予以曝光,严肃查处。
  七、推进经营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发展电子商务,并将其列入省企业信息化扶持项目。积极支持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结合,延伸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促进农资供应与技术推广一体化,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服务质量。要加大开放力度,扩展连锁配送网络,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实力。
  八、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高度,把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和发展三产等范畴,予以扶持。要强化协调指导,搞好各项服务,努力为农资连锁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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