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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5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10 生效日期: 2005-06-10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商运字[200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以下简称丝博览会)自2000年起,已成功地举行了五届,该展会为推动中外丝绸领域的交流、促进国内丝绸档次的提高、扩大丝绸产品消费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丝绸企业发布新产品、交流新技术、推广品牌、洽谈贸易的一个重要场所,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丝绸专业博览会。2005年,商务部将原由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每年举办的丝博会列为由商务部主办的品牌展会,使之成为商务部作为精品培育的六大展会之一。为继续促进和加强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开拓丝绸市场,定于2005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在杭州举办2005丝博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丝博会组织单位
  2005丝博会主办单位为商务部、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为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中国丝绸协会、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贸易局;协办单位为浙江省丝绸协会、江苏省丝绸协会、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

  二、丝博会活动内容
  丝博会以展示和贸易洽谈丝绸商品为主,承办单位将加大国内外招商招展的力度,并通过有特色的活动,开好本次展会。
  丝博会期间将举行2005年全国丝绸新产品及品牌推介、高档丝绸标志推广活动;开设潮流广场,展示最新开发的丝绸面料及服装、服饰和丝绸工艺品等;根据国际流行色信息、结合中国流行色趋势,发布2006至2007年春夏丝绸流行色趋势和中国丝绸面料流行趋势。
  丝博会还将举办第三届全国桑柞茧丝新资源开发利用研讨会、生丝电子检测技术国际交流会、科技奥运与中国丝绸发展论坛等活动。

  三、认真做好丝博会组织工作
  由于这次丝博会展位面积进一步增加,工作量相应加大,且时间比较紧,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会同本地丝绸协会(公司),按照2005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方案(见附件)要求,组织本地丝绸生产和贸易企业,尤其是有自主品牌的优秀企业参展,并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四、丝博会承办单位联系人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刘晓明   电话:010-85226353
  中国丝绸协会        钱有清   电话:010-66180636
  杭州市经贸委        施永胜   电话:0571-85252010
  杭州市经贸委        王 颖   电话:0571-85063517
  杭州市贸易局        王钧耀   电话:0571-85811417
  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   徐 策   电话:0571-85191164

二○○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2005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方案
  一、名称:
  2005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
  二、任务与宗旨:
弘扬中国丝绸文化,促进对外交流,加强国内外经贸合作,共同推动世界丝绸业发展。
  三、主办、承办与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商务部、 杭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中国丝绸协会、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贸易局
  协办单位:浙江省丝绸协会、江苏省丝绸协会、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中国丝绸资讯、《丝绸》、中国茧丝绸网、中国女装网、阿里巴巴网
  四、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委员: 黄 海 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孙忠焕 杭州市市长
  组委会副主任委员:王北鹰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副主任
           单庆江 商务部科技司副司长
           弋 辉 中国丝绸协会会长
           沈 坚 杭州市副市长
  筹备组秘书长: 赵立康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筹备组副秘书长: 范根初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陈世安 杭州市贸易局副局长
           魏 波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副处长(正处级)
           刘晓明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调研员
           樊 迅 中国丝绸协会副会长
  筹备组成员: 钱有清 中国丝绸协会副秘书长
           王 伟 浙江省丝绸协会秘书长
           蒋海燕 江苏省丝绸协会副秘书长
           施永胜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处长
           王均耀 杭州市贸易局处长
           赵之毅 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颖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副处长
           徐 策 杭州喜得宝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五、举办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10月20日-10月23日(星期四-星期日)
  地点: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新馆)(杭州绍兴路158号)
  六、主要内容
  1、丝绸新产品展示
  展示丝绸服装服饰、丝绸面料、真丝内衣、丝绸寝具、丝绸工艺品及礼品、蚕丝、绢丝、丝绸科技软件、丝绸纺织印染及服饰制作设备和技术。
  2、潮流广场
  A、展示最精美的丝绸服装、服饰、丝绸工艺品及礼品。
  B、根据国际流行色信息,结合中国流行色趋势,发布2006至2007春夏丝绸流行色趋势;发布中国丝绸面料流行趋势。
  C、集中展示获得中国高档丝绸标志的丝绸产品。
  3、第三届全国桑柞茧丝新资源开发利用研讨会
  4、生丝电子检测技术国际交流会
  5、2005年全国丝绸新产品品牌推介活动
  6、科技奥运与中国丝绸发展论坛
  7、高档丝绸标志推广活动
  8、举办国内丝绸主产区主题日活动
  9、举办中、日、韩、马丝绸国服展示
  10、高级女装发展论坛及动态发布
  11、浙江国际丝绸纺织、印染及服饰制作设备技术展示会
  七、宣传计划
  1、专业性媒体发布消息:
  《中国服饰报》、《服装时报》、《中国纺织报》、《中国贸易报》、《中国丝绸资讯》、《丝绸》、《国际商报》、中国丝绸网、中国女装网、阿里巴巴网站等;
  2、非专业性媒体发布消息:
  中国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东方电视台、《钱江晚报》、《都市快报》等;
  3、户外广告
  4、举行二至三次新闻发布会
  八、展厅规模和分布
  规模:10000平方米,分别是国内外丝绸生产企业品牌展示区;潮流广场及面料展示区;精品家纺区;丝绸礼品展示区;丝绸纺织印染及服饰制作设备和技术展示区。
  九、展位配置和价格
  3M×3M国际标准展位: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两支射灯、三面2.4米高的围板、纸篓一只。
  1、展位价格: 国内企业6800人民币/标准展位
  国外企业900美元/标准展位
  2、国家补贴后价格:(限中国丝绸协会会员单位及名、优、特、新丝绸的生产企业) 5000人民币/标准展位
  3、特装展区54平方米起租。
  十、博览会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2005年10月18日-19日(8:30 AM—17:00 PM)
  展会时间:2005年10月20日-10月23日(8:30 AM—17:00 PM)
  撤展时间:2004年10月23日(16:00 PM)
  专业客商参观日期:10月20日-23日
  普通观众参观日期:10月22日-23日
  十一、展会服务
  博览会期间,为参展代表提供展会有关资料。代办住宿、代购火车票、飞机票等(费用自理)。会务费国内代表为每人300元(含中餐补贴、大会资料、时装表演、演讲及研讨会门票,纪念品等);国外代表为每人150美元(含中餐、大会资料、时装表演及研讨会门票、车辆接送、翻译等)。
  十二、广告部分
  A、会刊:以《中国丝绸资讯》10月份为本届丝绸博览会特刊,封面-面议;封底-25000元; 封二、封三-20000元;内页-5000元;( 以上均为彩色印刷,印数5000册左右)。
  B、广场气球:2500元/只/期
  C、广场15M拱型门:6000元/只/期
  D、入场券背面广告:每组1万张,5000元/组;共计10组,由组委会统一派发。
  E、时装模特表演:每场45分钟,价格面议。
  F、静态潮流广场:样品发布费,1000元/发布单位。
  G、展位特装设计与制作:价格面议。
  十三、筹备组常设办公室:
  地 址:杭州环城北路57号(杭州喜得宝大酒店4012房)
  电 话:0571-85191164   0571-85092854
  传 真:0571-85092854   邮编:310004
  联系人:徐 策 于履雄 刘 辉 严招根 刘翔
  电子邮件:xdbzlgs@mail.hz.zj.cn
  收款单位:杭州喜得宝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艮山支行
  帐 号:1202022309006740403
  十四、参展要求
  1、为保证博览会质量,参展企业不得私下转让展位或拼摊,违反者取消参展资格,不退还已交的展位费。
  2、参展企业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法要求,具有中文标志的产地、商标及合格证,以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参展企业名称必须要与营业执照相符。
  3、参展企业在展位布置时,尽可能采用实物造型、图片、文字等形式宣传自己的产品,树立企业形象。但要注意不宜在展板上挂满面料、服装,以保证展位的美观整洁。
  4、宣传装饰品要采用挂钩、绳索悬挂的方式,不能在建筑、展具上订钉子或粘帖。
  5、参展企业在展会期间不得出售展品及产品。
  十五、参展手续/申请表
  参展企业必须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将参展企业申请表传真或邮递至博览会组委会(或组委会指定的招商单位),以便将资料编入会刊。同时,请将30%展位定金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组委会将按企业汇款日期的前后确定展位。根据布局的需要,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变更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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