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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8 生效日期: 2004-11-08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4]9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十一五”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制定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开展对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工作;组织对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进行评审。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许卫国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周银校 省政府副秘书长
  仲跻权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
  周福悦 省经委副主任
  何晓淳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晓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杨丰陌 省民委副主任
  李中田 省民政厅副厅长
  袁卫亮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守力 省人事厅副厅长
  温雪琼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殿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徐铁南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
  郑玉焯 省交通厅厅长
  丁辉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窦宝臣 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
  刘福贵 省农委助理巡视员
  仲刚 省水利厅厅长
  金连成 省林业厅副厅长
  李洪彦 省海洋渔业厅厅长
  刘文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乔军 省商业厅副厅长
  彭益民 省文化厅厅长
  梁东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牟维勇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杜秋根 省环保局局长
  李晓光 省广电局副局长
  马国柱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
  孙永言 省体育局局长
  方晓林 省统计局局长
  吴达 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曲壮志 省旅游局副局长
  韩清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王相勤 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铁城 沈阳铁路局总会计师
  李戈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李戈军同志兼任。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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