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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蓄水前淹没线下砂石肥土抢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 2003-04-2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峡工程将于今年6月开始下闸蓄水。为了抓住蓄水前的时机,切实做好淹没线下砂石肥土抢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将淹没的砂石和肥土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和生产资料,在蓄水前将砂石肥土抢运上岸,对于满足库区建设需要、提高后靠移民安置区新垦耕园地的肥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将淹没线下砂石、肥土抢运工作作为蓄水前的专项工作进行安排,加强领导,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在5月底前完成抢运任务。

  二、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大力组织包括搬迁单位、施工企业、个体经营户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抢运淹没线下的砂石资源,保证河道防洪与通航安全。

  三、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抓紧将淹没线下的肥土抢运上岸,对历年开发、改造用于安置移民的耕地实行客土培肥,尤其要充分利用所抢运的肥土搞好优质柑桔种植基地建设。为鼓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抢运淹没线下的肥土,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可从移民耕地占用税返还中予以适当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移民局制定。

  四、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请在6月10日前将淹没线下砂石肥土抢运情况报市移民局汇总。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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