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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十五”计划审查会和“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有关规划编制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3 生效日期: 2001-08-23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办城函[2001]232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目前,“三河三湖”即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十五”计划已分别由国家城市给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云南安徽省建设厅编制完成。经研究,决定于8月28日-29日召开“十五”计划成果审查会,8月27日下午先召开“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有关规划编制会议。现将“两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报到时间
  参加“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十五”计划审查会的人员于27日报到;参加“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有关规划编制会议的人员于27日下午2点前报到。

  二、会议地点
  北京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国谊宾馆

  三、“两会”安排
  (一)8月27日下午2:00开始召开“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有关规划编制会议。请北京天津湖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湖北等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研究布置有关“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编制规划工作。
  (二)8月28日-29日召开“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十五”计划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及特邀专家详见附件。

  四、联系单位与联系人
  联系人:
  中国城市规划院 张培红 010-68343609
  张维佳 010-68343053
  传 真:010-68343415
  建设部城建司 曹燕进 010-68394352
  李舜尧 010-68393160
  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8月26日前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附件:参会单位名额分配表及特邀专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参会单位名额分配表
国家计委地区司           自定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         自定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1人
建设部规划司            1人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2人
天津市建设委员会          2人
上海市水务局            1人
吉林省建设厅            1人
辽宁省建设厅            1人
内蒙古建设厅            1人
安徽省建设厅           2-3人
河南省建设厅            2人
河北省建设厅            2人
山东省建设厅            2人
山西省建设厅            1人
江苏省建设厅            2人
浙江省建设厅            1人
云南省建设厅           2-3人
国家城市给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自定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自定
特邀专家名单
聂梅生   女   原建设部科技司
林秋华   男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
郑兴灿   男   国家城市给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王爱民   男   国家城市给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杨汝均   男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罗廷栋   男   北京市规划设计院
杨向平   男   北京市排水公司
刘玉娟   女   天津市规划设计院
朱雁伯   男   天津市排水处
王 杉   男   浙江省规划设计院
陈立学   男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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