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01 生效日期: 2001-08-01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我国地籍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步伐,提高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水平,保证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规范全国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目前已在地籍管理方面应用的各类软件进行测评,以求对软件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靠性和软件构造的开放性、灵活性以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等从总体上给予公正、合理的测试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测评范围
本次软件测评范围包括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土地变更调查软件以及地籍数据采集、建库等相关软件。测评以地籍数据库管理功能为主,兼顾到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入库、建库等方面功能。

  测评依据
《土地登记规程》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
《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测评原则
本次测评由各软件开发单位自愿参加,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原则,从地籍管理的具体业务需求出发,按照合理有序的测评流程,采用先进的测评手段,对参评软件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定。

  软件测评的组织管理
测评工作由部地籍管理司统一组织,邀请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和地籍管理人员组成软件测评组,具体承担软件的测评工作。
  测评结束后,于2001年11月公布测评结果,并提出推广建议,进行优秀软件的展示。

  软件测评方法与步骤
在同一配置环境的设备上使用同一案例、同一数据按照统一标准测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现场逐项逐条完成测试专家组给定的测试题目,逐项检测评定。测评步骤包括:
专家组审阅提交的文档资料
软件开发单位演示系统的功能和特点
现场专家给出实例题目,根据软件运行速度、花费时间、存储容量、以及运行结果核对,现场打分、记录。
开发单位接受专家组质疑和讨论
专家组评分
意见汇总上报
参加测评条件
参加测评的软件必须符合《土地登记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等规定,达到国土资源部《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土地管理的业务需求,同时具有两个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测评需提交的材料
在测评前参评软件单位需向测评组提供如下内容的材料:
测评申请
信息系统软件
软件系统说明书(包括系统运行环境、系统功能模块与结构、性能说明以及系统数据要求等)
开发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统分析、技术指标、关键技术以及推广和应用情况)
系统使用手册(包括用户手册、操作指南、命名规则、编码标准等),若产品包括培训,应提供培训材料和大纲。

  提交时间、地点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本行政辖区内已成功应用软件的开发单位,凡有意参加测评的,于2001年9月20日电话报名,并将测评申请报告及测试软件的相关材料报送部地籍管理司指定的地点。部地籍管理司不接待软件开发单位的人员来访。
  
联系人:张炳智
联系电话:010-66127131

二00一年八月 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