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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药品两网宣传大纲和培训大纲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0 生效日期: 2006-05-10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市[2006]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安全用药和自我保护意识,国家局编制了《农村药品“两网”宣传大纲》和《农村药品“两网”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大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做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十日

农村药品“两网”宣传大纲
  1、什么是药品?
  药品能够防病治病是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的。那么,什么是药品呢?也许普通消费者无法作出确切和全面的回答。凡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我们称之为药品。
  药品具有两面性,既可以驱除病魔、造福人类,又有危害人类健康的毒副作用。也就是说药品与毒物之间无明显界限,滥用药品可以给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药品,科学、合理地使用药品,真正使药品成为人类健康的保护神。

  2、什么是合法药品?
  合法药品应是具有国家批准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由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经合法药品零售企业(药店)销售或在合法医疗机构药房调配、销售的药品。

  3、什么是药品的通用名?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的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或商品名使用。

  4、什么是药品的商品名?
  药品的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该药品专用的商品名称,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为扑热息痛)是解热镇痛药,不同药厂生产的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其商品名有百服咛、泰诺林、必理通等。

  5、怎样认识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
  一种药品常有多个厂家生产,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往往给自己的药品注册独特的商品名以示区别,因此,同一药品可以有多个商品名,例如对乙酰氨基酚复方制剂的商品名就有百服咛、泰诺林、必理通等。患者在用药时,不论商品名称是什么,都要认准通用名,即药品的法定名称,也就是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名称。依据《商标法》规定,通用名不能作为商标或商品名注册,因此通用名可以帮助识别药品,避免重复用药。《药品管理法》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4号)规定,在药品包装上或药品说明书上应标有药品通用名。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6、为什么要重视药品的质量?
  药品是用于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只有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才能保证疗效。药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检验,药品包装中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因此,药品只能是质量合格品,不能像其它商品那样可分为一级品、二级品、等外品和次品。

  7、什么是假药?什么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8、什么是劣药?什么情况下按劣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9、购买了不合格药品怎么办?
  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凭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发票或小票,购买药品不要忘记索要购药凭证)及时与销售该药品的药店或医院联系,要求解决;也可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

  10、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11、为什么非处方药还要分为甲类和乙类?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因之一,是要在保证用药安全前提下,尽可能方便广大群众的自我药疗,这样,如有一些小伤小病可以就近购药、及时用药,免去请假误工,去医院排队挂号、就诊、化验、取药等费时、费钱、费力之苦。为了使群众用药既安全又方便、及时,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其划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对于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则划为乙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当然,这些普通商业企业需经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12、怎样识别非处方药?
  (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甲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红色,乙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绿色。
  (2)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非处方药,其相应的忠告语应由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具体内容为: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13、是不是非处方药就不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不良反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能引起死亡。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也不能随便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有些非处方药,特别是甲类非处方药,还应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购买、使用,才能保证用药安全。

  14、到什么药店去买药?
  买药必须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零售药店购买,才能保证所购买药品的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质量。普通商业企业经批准也可以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因此,也可以到超市、宾馆等设的合法的乙类非处方药柜台购买乙类非处方药,但这些普通商业企业不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15、购买药品应注意什么?
  (1)从合法的药店购买合法药品;
  (2)应明确说明买药的目的和病症;
  (3)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
  (4)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本身的疾病有明确的了解,如以前是否发生过,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5)应查看药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必须注意:药品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并注意保存的方法。
  (6)注意索要和保留购药凭证。

  16、如何看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
  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生产企业承担。
  药品说明书可以帮助患者了解药品的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贮藏条件及注意事项,但如果是处方药,仅仅凭说明书还难以全面了解、正确使用该药品。病人切不可凭借一份药品说明书擅自“对号入座”、乱用药,而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
  (1)药品名称:有时一种药品可以有多种药名,如通用名、商品名、化学药品名等。有些不同的药品,名称只差一个字,要注意区分,不要错用;
  (2)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批准文号是鉴别假药、劣药的重要依据。目前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字母”+“八位数字”(如国药准字H20050203),生产批号表示具体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为药品质量可以保证的期限;
  (3)药品成分:若是复方制剂则标明主要成份;
  (4)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化学药品标“适应症”,中药标“功能主治”。它是药品生产厂家经充分的动物药效学实验及临床人体实验的基础上确定的,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才允许刊印,往往包含很多适应症,也有的标明药理作用和用途;
  (5)用法用量: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标明的剂量为成年人的常用剂量,并以药品的含量为单位,若小儿或老人使用须按规定折算使用;
  (6)药品不良反应及副作用:药品的其他不良反应也常常包括在这一栏中;
  (7)注意事项或禁忌:安全剂量范围小的药品必标此栏,而安全性高的药品也可不写此栏,注意事项还包括孕妇、哺乳期、慢性病等特殊患者应注意的内容及其他药品合用的禁忌等;
  (8)贮存:若需特殊贮藏条件的药品,则在此栏标明,如避光、冷藏等;
  (9)规格:包括药品最小计算单位的含量及每个包装所含药品的数量。

  17、打针比吃药效果好吗?
  我们平常听到不少病人说:'打针比吃药见效快。'他们总是觉得打针会比吃药好得快,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够正确的。从药物被吸收到发挥作用的速度来看,打针确实比吃药见效快,但并不是所有的病都需要通过打针治疗。有的病打针反而不如吃药来的有效。如一些消化道疾病采用口服给药,胃肠道局部药物浓度高,治疗效果好;对一般的伤风感冒等没必要打针,即使打针,效果也不一定好;而对一些只能口服不能注射的药,当然就更不用去受打针的痛苦和麻烦了。除此以外,打针会给病人带来一定的痛苦,消毒不严还会产生医源性交叉感染,安全系数小。
  两种给药途径相比,口服给药比注射给药简便、易行、安全。因此国内外医药专家都主张凡是吃药能治疗的病,尽量不要打针。打针和吃药都是治病的一种手段,究竟采取哪种方法治疗为好,应由医生根据药物的类型、疾病的性质和病情来选择。

  18、针剂可以口服吗?
  注射剂在注射时会引起局部疼痛,于是有些患者把针剂改为口服。他们认为这些药品既然可以直接注入机体组织或血管,口服就更没有问题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
  (1)很多药物之所以制成针剂使用,是因为这些药物在消化道内不稳定,易被破坏失效或吸收不好而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例如青霉素、肾上腺素等口服后会被胃肠道的消化酶破坏,庆大霉素、肝素等在胃肠道内不易被吸收;
  (2)有些药物对胃肠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口服后会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
  (3)有的药物口服与注射给药的作用完全不同。如硫酸镁口服有导泻作用,而注射则有镇静和抗惊作用,切不可互换;
  (4)有些注射剂的溶媒不是注射用水,而是乙醇、甘油、丙二醇、聚乙二醇或其他化学溶剂,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不能口服;
  (5)即使有些针剂如维生素C、B6等可以口服,但剂量比口服片剂大很多倍,不宜掌握,且价格相差10多倍,造成浪费;
  (6)有些针剂注射时需做皮试,如随意口服可能会引起致命的过敏性休克。
  因此,为了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经济地用药,切不可随便将针剂改为口服使用。

  19、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
  酒中含有乙醇,乙醇除了加速某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外,也能诱发药品不良反应。长期饮酒可能引起肝功能损伤,影响肝脏对药物的代谢功能,使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增加。特别是服药时饮酒,可使消化道扩张,增加药物吸收,从而易引起不良反应。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时饮酒,则可增强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造成危害。另外,有些药物能加重乙醇对人体的损伤。例如,雷尼替丁可减少胃液分泌,加重乙醇对胃黏膜的损害;甲硝唑可抑制乙醛脱氢酶的活性,加重乙醇的中毒反应。因此,服药时不宜饮酒。

  20、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有哪些?
  除了常见的饭前和饭后服药的规定外,还有下列几种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
  (1)睡前服。通常是指睡前15-30分钟服用,如催眠药,在药物生效时使患者迅速入睡;又如泻药大黄、酚酞等,服后8-10小时方能见效,故可在睡前服下,第二天早晨生效;再如胆囊造影剂,服后12-14小时才在胆囊出现,也需晚上服药。须注意的是服药后要稍作活动,然后再卧床休息,不宜服药后立即卧床,以免药物滞留在食道,引起食管溃疡。
  (2)空腹服。通常指清晨空腹服,如泻药硫酸镁等,它能使药物迅速入肠并保持较高浓度,迅速发挥作用。有的驱虫药,要求在空腹或半空腹时服下,若在饭后服,药物被食物隔住,就难以达到治疗目的。有些抗生素如安必仙(氨苄青霉素)、氟哌酸等宜在饭前或饭后2小时左右半空腹状态下服用,疗效较好,因食物会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3)必要时服。通常是指患者在一般情况下不用,而在症状发作时或有特殊用途时服用,如解热药、镇痛药、止喘药和防晕药等。这些药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使用间隔时间,不宜在短时间内反复使用,以免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21、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
  有些人患病吃药时随随便便。有的认为多吃些药,病会好得快些,也有的认为多吃几次或少吃几次无所谓,其实这样做不但会影响药物的效果,而且还可能给人体带来损害。
  药品的用量直接关系到血液中药物的浓度,而达到一定的浓度是药物发挥治疗作用的必要条件。剂量太小,达不到治疗目的;剂量太大,不一定能增加相应的药物疗效,相反会加重药品的不良反应,甚至引起药物中毒,尤其是一些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
  而服药次数又是维持血液中有效药物浓度的重要因素。药物进入人体后,经过一系列过程,逐渐被排出体外,如不及时补充,血中药物浓度降低,药物治疗作用将随之减弱。但是如果缩短用药间隔时间频繁给药,就相当于增加了用药剂量,会加重药品不良反应,易造成药物中毒。每种药物的服药间隔时间是由药物的消除速度决定的,在体内消除快的药物,用药次数可略多,在体内消除慢的药物,用药次数可少些。
  此外,对于一些缓释制剂,其药物释放速度和血液中的药物浓度都是经科学的方法精确设定的,一次用药后往往可以维持12~24小时不等,一些长效制剂,维持时间可更长。增加这类药物的用药次数和剂量,只会造成浪费和增加副作用,不会对健康有利。
  由此可见,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用药间隔时间不是随便确定的,而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并且每种药物各不相同。因此,病人服药一定要遵医嘱或按说明书按时按量服用。

  22、如何判别药品的有效期限?
  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
  预防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标准执行,治疗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自分装日期计算,其他药品有效期的标注自生产日期计算。
  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例如:有效期至2006年7月,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06年6月30日。再如:有效期至2006/07/08,则该药品可使用至2006年7月7日。

  23、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作用于机体,除了发挥治疗的功效外,有时还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某些与药品治疗目的无关而对人体有损害的反应,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可分为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感染(也称二重感染)四大类。不良反应有大小和强弱的差异,它可以使人感到不适、使病情恶化、引发新的疾病,甚至致人于死地。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疗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这是临床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时,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使用药物,就能避免或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这就要求人们在用药前全面地了解该药的药理性质,严格掌握药品的适应症,选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明确药品的配伍禁忌。在用药过程中还应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及时发现药品产生的不良反应,加以处理,尽量避免引起不良的后果。对于一些新药,由于临床经验不够,对其毒副作用观察及了解不够,在使用时就更应十分慎重。

  24、什么是药品的副作用?
  药品的副作用是指在使用治疗剂量的药品时,伴随出现的与治疗疾病目的无关而又必然发生的其他作用。一种药品往往具有多种作用,当人们利用其中某一作用时,其余的作用便称为副作用。药品的治疗作用与副作用都是其本身所固有的药理特性,它们是相对而言的,随着治疗疾病的目的而改变。例如麻黄碱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和收缩血管升高血压的作用,如用其治疗低血压,那么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的失眠就是副作用;反之,如果用于治疗精神抑郁疾病,那么引起血压升高就是副作用了。
  药品的副作用涉及面很广,有各种各样的表现,一般症状较轻,属于病人耐受范围之内,都是可以恢复的。在一定意义上讲,用药过程中出现一些副作用是难以避免的。如服用抗过敏药扑尔敏易出现嗜睡、困乏的症状,服用解痉药颠茄片后引起口干等。但如果副作用较猛烈或由于副作用可能导致病人其他疾病或病情加重时,就应考虑停药、暂时停用或改用其他药物,也可以有针对性地服用一些能削弱或抵消副作用的药品。

  25、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作为患者首先要停止服用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可疑药品,并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慎重服用该种药品。如果不良反应十分严重应避免再服用同样的药物。如果不良反应已发生且非常严重,应该去医院就诊治疗,及时使用有助于药物从体内排出,保护有关脏器功能的其他药品。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应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也就是可以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26、什么叫抗生素?
  抗生素以前被广泛称为抗菌素。因其药用范围广,不仅对细菌、霉菌等“菌”类致病微生物具有抑杀作用,而且对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等其他致病微生物及恶性肿瘤细胞也有良好的抑杀作用,故而近年提倡将抗菌素改称为抗生素。抗生素系某些微生物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物质,用于治病的抗生素除由此直接提取的外,还有完全用人工合成及部分人工合成(称半合成抗生素)的。

  27、抗生素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抗生素是当今控制各种感染的有效药物,是最为常用的药物类别之一,已经使用的有近百种。它们与其他药物一样,也具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过敏反应。青霉素、链霉素、先锋霉素等可使人产生过敏反应,严重时可危及生命。抗生素引起的过敏反应常见的为药疹、皮炎和药热等。
  (2)毒性反应。抗生素引起的常见的毒性反应包括听觉神经损害、造血系统障碍、肾损害、肝损害及胃肠道反应。毒性反应的性质和程度,因药物种类及患者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3)二重感染。老年人、婴幼儿、体弱者、腹部手术者及滥用抗生素者较易发生。二重感染一般较难控制,具且有很大的危险性。
  (4)耐药性。大多数细菌对抗生素可产生耐药性。随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及不合理用药导致的抗生素滥用,致使耐药菌株日益增多,影响疾病的治疗,甚至会因无敏感抗生素控制感染而产生严重后果。
  (5)局部刺激。抗生素肌肉注射,多数可引起局部疼痛,静脉注射也可能引起血栓性静脉炎。由此可见,抗生素一定要合理使用,千万不可当“万能药”随意乱用。

  28、什么是抗菌药?
  抗菌药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作用的药品,包括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药品等都属于抗菌药。

  29、滥用抗菌药有何危害?
  滥用抗菌药危害又多又大,轻者危害个人,重者危害人类,主要的危害有诱发细菌耐药、损害人体器官、导致二重感染、浪费医药资源。因此,一定要科学、合理地使用抗菌药。

  30、要做到合理用药须注意哪些问题?
  医生给病人治疗疾病时如何合理用药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这里不作讨论,那么病人在使用药品时,要做到合理用药须注意哪些问题呢?
  (1)没有明确的诊断,病人不要擅自盲目用药。医药知识浩如烟海,就是临床医务人员也须不断学习,才能正确使用药物。因此,患病后一定要请医生诊断明确,切勿因是“小病小痛”而擅自用药,造成病情的延误或不良反应的发生。
  (2)严格遵照医嘱用药。药品治疗方案是根据病情及病人的生理特点等诸多因素综合后决定的,切不可随意更改,以确保药品的治疗效果。
  (3)不要迷信某些药品,譬如过分地迷信新药、进口药、贵重药、滋补保健药品等等,这些错误的用药心理会导致滥用药物。
  (4)用药后要密切注意病情的发展。医生配给药物后,病人要按医嘱用药,并随时注意观察、体验病情的变化,及时反馈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供医生调整治疗方案。对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停药就诊。

  31、为什么青霉素使用前要作皮试?
  因为青霉素容易引起过敏反应,轻的如发热及皮疹,重的出现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并可伴高热及全身中毒症状,最可怕莫过于过敏性休克,抢救不及时可导致死亡。因此医生和患者都应该了解是不是过敏体质和有没有药物过敏史。可能许多人对这些都不清楚,所以,用青霉素前都必须作皮试,皮试有阳性反应的不能用青霉素。当然,皮试只能反映大部分患者情况,少数人虽然皮试为阴性,但也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32、使用安眠药应注意哪些问题?
  镇静催眠药(安眠药)的作用随剂量不同而异。小剂量时产生镇静作用,中等剂量时可引起近似生理性睡眠,大剂量时则产生麻醉、抗惊厥作用。安眠药在临床上使用相当普遍,人们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安眠药的品种较多,各有特点,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宜的安眠药。不可简单地认为安眠药就是使人能睡好觉,而随随便便使用,应该由医生掌握使用的品种和剂量。
  (2)一般情况下以服用一种安眠药为佳,不应同时服用多种安眠药,以避免或减少安眠药的副作用。
  (3)剂量要小,在能保证睡眠情况下,最好选用最小剂量。
  (4)要讲究服药方法。长期使用时应不断更换品种,这样可以提高睡眠质量,又可避免对安眠药产生的耐药性和依赖性。在大脑皮层高度兴奋状态下,不要立即服用安眠药,否则,不仅未能起到催眠作用,反而会更加兴奋。如夜间醒来需再服安眠药,最好选快速短效安眠药。如时已近清晨,不可再加服安眠药,以免发生白天镇静作用,影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5)要时刻注意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有肝肾功能障碍或弱智者应慎用安眠药,长期使用者也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情况。
  (6)不可突然停药。对长期使用安眠药的患者,应逐渐减量,尔后再停用,以免发生戒断综合症。
  (7)避免饮酒。酒精可增加安眠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因此不要在服用安眠药期间饮酒。

  33、治疗感冒可选用哪些药?
  感冒是一种常见病,它多是由病毒感染引起的,目前几乎没有有效的治疗药物,只要无并发症,注意休息,多饮水,进食易消化食物,补充营养,保持口腔、鼻腔清洁,一般健康成年人患感冒后几日即可自愈。针对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等症状,可选用非处方药解热镇痛药。
  (1)阿司匹林,是使用时间最长、使用最多的解热镇痛药,能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全身酸痛等症状。
  (2)对乙酰氨基酚,又称扑热息痛。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但对胃肠道刺激性小。对阿司匹林的副作用不能耐受者及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可以应用本品。
  (3)布洛芬,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疼痛等。其他剂型还有颗粒剂、口服溶液剂、缓释片剂等。
  (4)阿苯片,主要用于小儿退热及预防发热所致之烦躁不安。
  (5)散利痛片,其退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相似,镇痛作用似乎优于阿司匹林。
  (6)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其退热作用与对乙酰氨基酚相同,镇痛作用似较强。
  (7)美息伪麻片,用于感冒的退热及止痛,并可止咳及缓解鼻塞、流涕等感冒所引起的症状。
  (8)双分伪麻片(日片)/美扑伪麻片(夜片),适用于缓解和减轻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鼻塞、流涕、咳嗽、流泪等症状。同类制剂尚有咖酚伪麻片、双扑伪麻片、氨酚伪麻片、美酚伪麻片、扑尔伪麻片、酚麻美敏片等。

  34、服用抗感冒非处方药西药要注意什么?
  (1)注意只选择一种,不应同时服用作用相同的另一种,以免重复用药,产生严重不良反应。
  (2)应用含有伪麻黄碱的抗感冒药时,老年人及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肺气肿、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须谨慎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也要慎用。
  (3)服用含有解热镇痛药的抗感冒药时禁止饮酒。
  (4)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抗感冒药。
  (5)凡驾驶机车、船或其他机械操作、高空作业者,在工作时间内均应禁服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的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者也应慎用。
  (6)妊娠头3个月的妇女禁用含有氢溴酸右美沙芬的抗感冒药。
  (7)本类药物均为对症治疗的药物,故服用3~7日后,症状若不缓解,建议患者去医院诊治。
  (8)如患者正在服用其他药品,特别是处方药的,应向患者询问清楚,以便注意药物合用时是否有不良相互作用产生。

  35、发烧时,怎样使用退烧药?
  发烧是许多疾病共有的症状之一,就其对人体有利的一面而言,体温适度升高能促进人体机能旺盛,使机体的生物代谢或解毒、排毒过程加速,同时机体的免疫抗病能力也得到充分发挥,体内抗体水平增高、白细胞吞噬消除病原体的能力得到加强,等等。这一切均有利于调动人体的免疫抗病功能,有利于人体对侵入体内的病原体的清除和促进机体的康复。但是,过度的发热会使人体机能发生障碍,导致抽筋、惊厥、昏迷等严重反应,发热过久还可造成人体消耗增加,营养供给不足而引发其他病症。
  退烧药是一种可以通过调节人体机能使人体体表血管扩张、进而借助于出汗、自觉过热而脱衣等过程使散热增加,同时抑制寒战、使机体产热减少的药品。它能有效地控制发烧,使体温降低,但不能根本解除引起发热的原因,故其单独使用时,一旦药效过后,体温又可再度升高。可见,治疗发烧不论病因病情地使用退烧药是不行的。
  一般来说,家庭中使用退烧药有以下原则:
  (1)病因不明不用药。对病因不明的发热不能乱用退热药,尤其在发热初起时更不能乱用,以免因用药干扰了发热原有的规律而引起医生误诊。
  (2)短期低烧免用药。低烧通常指体温在38.5℃以下的发烧,这种体温升高在小儿可以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异常,在成人则往往已可引起明显的不适反应。
  (3)暴发高烧慎用药。当病人体温显著升高达40℃左右时,使用退烧药必须慎之又慎,对此类病人必须减少每次药量、谨慎用药。
  (4)小儿发烧早诊治。儿童不同于成人,其对一般低烧的反应往往不明显,但其体温升高快,往往下午还好好的,入夜却骤起高热,以至抽筋。因此,对小儿发烧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即使是低烧也应及时就诊,并须配备一些临时使用的退烧药,以免夜里骤起高烧时手足无措。
  (5)服药期间多饮水。所有退烧药都会引起病人出汗,这是增加人体散热、使体温降低的表现之一,这一过程往往会消耗病人较多的能量、水和水溶性维生素,故而发烧病人在使用退烧药期间宜多饮水,尤其应多饮糖水,同时可口服B族维生素及维生素C,这均有利于病人机体功能的康复。在未用退烧药的发烧病人,也应多饮水和补充水溶性维生素,以帮助机体通过自身调节而降低体温。
  (6)必要时辅以物理降温。对一些病势凶猛、40℃以上高烧持续不退的病人,在使用退烧药的同时,可辅以物理方法降温,以防病势进一步恶化而致病人抽筋或昏迷。具体方法为:用不透水的塑料袋或暖水袋灌入冰水或冷水,将其分别安置在病人的头颈下及腋窝、大腿跟部、胸口等有大血管经过的部位,条件许可时还可配用稀释酒精液作全身擦浴,以加速体内散热,控制病情发展。
  退烧药很常用,但其毒副作用也是十分常见。诸如药疹、胃肠道反应、血液系统反应及对肝肾功能的损害等,都十分常见,尤其是当久用或过量使用此类药物时,毒副作用更加显著。因此,退烧药必须慎重使用,基本原则应该是能不用就尽量不用。

  36、儿童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时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及许多脏器发育尚不完善,肝、肾的解毒和排毒功能以及血脑屏障的作用也都不健全。所以,用药一定要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要注意下面“四忌”:
  一忌滥用维生素。不要以为孩子吃了维生素有益无害。其实吃多了并不好,如维生素A、维生素D,吃多了会出现厌食、发热、烦躁、哭闹、肝肿大及肾脏损害。维生素C用处虽多,但大量服用也会引起腹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出现药物中毒。
  二忌滥用抗生素。不要孩子一生病,就不管什么原因就使用氯霉素、链霉素。如果长期使用链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抗生素,会对听神经造成影响,引起眩晕、耳鸣,甚至耳聋。使用氯霉素可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8岁以内的孩子,特别是新生儿,服用四环素、土霉素容易引起牙齿变黄,并使牙釉质发育不良,所以小儿不用四环素、土霉素。
  三忌滥用解热止痛药。儿童发热的原因很复杂,也许是普通感冒、扁桃体发炎,也可能是麻疹、肺炎、脑膜炎等严重疾病。在没有查出病因前,滥用解热止痛药,会掩盖病情,妨碍正确诊断,耽误治疗。特别是幼儿高热时,如果使用解热止痛药不当,还会引起出汗增多、体温突然下降而发生虚脱。
  四忌滥用丙种球蛋白。有人把丙种球蛋白当成补药,其实丙种球蛋白主要作用是预防麻疹、甲型肝炎、腮腺炎和脊髓灰质炎。对其他传染病的防治效果不可靠。由于丙种球蛋白是用人血或胎盘血制成,滥用可能出现荨麻疹等副作用,所以不能把它当成补药滥用。

  37、小儿发烧为什么不能随便服用成人的药?
  小儿不能服用成人的药,主要因为:小儿发烧的原因很多,若不明原因就将大人用的阿斯匹林给孩子服用,很容易延误病情或掩盖症状,而且小儿服用阿斯匹林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等不良反应,因此,最好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小儿用药剂量与成年人的用药剂量差异很大,有的不是简单地由体重推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小儿的生理机能及其对药品的敏感性确定,用量过小可影响疗效,过大可能发生毒性反应,故家长不宜给小儿盲目用药。有的药品只适于成人,如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抗菌药,7岁以下的儿童不宜应用,否则可致骨骼、牙齿损害,引起“四环素牙”。红霉素、麦迪霉素容易在胃内被胃酸破坏,从而使疗效降低,起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

  38、哪些药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
  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有可能损害儿童的听神经,引起耳聋;多黏菌素、去甲肾上腺素能引起儿童的肾脏损伤;胃复安能引起一些儿童的脑损伤;四环素、氟哌酸等药物能影响幼儿牙齿、骨骼的发育;感冒通能引起儿童血尿;滴鼻净(萘甲唑啉)能引起儿童中毒等。因此,儿童用药的选择应特别慎重。

  39、高血压患者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高血压病一旦确诊,就应合理、安全、有效地服药治疗。现介绍其用药五忌:
  (1)忌突然停药。长期服用降压药的高血压患者,如果突然减量或停药,可使血压反跳而引起一系列反应,称为降压药停药综合症。主要表现为血压突然急剧升高,头昏、头痛、乏力、出汗等;有的因血压骤升而并发心血管痉挛、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而危及生命。这是由于长期服药使机体产生耐药性和依赖性,突然停药而出现反射现象,血压反跳升高所致。
  (2)忌快速降压。血压降得太快太低,使脑、心、肾的供血减少,可诱发心绞痛、肾功能衰竭、缺血性中风等。因此服药时要严遵医嘱,不得擅自增加药量。
  (3)忌不择时服药。高血压患者以每天上午9-11时,下午3-6时血压最高,午夜最低。因此,研究发现把传统的一天三次服药法,改为在血压自然波动的两个高峰期前半小时用药,以便更有效地控制血压升高。轻度高血压病人忌睡前服药;中、重度患者入睡前只能服白天用量的1/3,而且应在睡前3-4小时服。
  (4)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血脂浓度是反映用药是否合理的重要程序。有人认为,若治疗6周未见血脂升高,说明所用降压药安全、合理、有效,可继续服用,否则就应改用其它药治疗。
  (5)忌胡乱用药。降压药品种较多,作用的部位、效果各异,副作用、适应症、禁忌各不相同。因此,用哪种药好,应遵医嘱,忌个人不加选择的乱用药。

  40、肝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许多药物能引起或加重患者肝功能的损害,常用的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有巴比妥类镇静药、氯丙嗪、苯妥英钠、消炎痛、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甲基睾丸酮及某些抗肿瘤药等。肝功能不好的患者要避免服用能加重肝损害的药物,服用其他药物也要严格遵守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用药过程中还要定期作肝功能化验,一旦发现肝功能异常,应马上停止用药或改用别的药。详细情况要向医师咨询。

  41、肾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许多药物能加重患者肾脏的损害,例如巴比妥类镇静药、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异烟肼等。具体哪种药物会加重肾脏的损害,要认真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向医务人员咨询。用药时一定要遵守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42、老人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先取食疗,而后用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所以,能用食疗的先用食疗,此乃一举双得。例如喝姜片红糖水可治疗风寒性感冒。食疗后仍不见效可考虑用理疗、按摩、针灸等方法,最后选择用药物治疗。
  (2)先用中药,后用西药。中药多属于天然药物,其毒性及副作用一般比西药要小。老年人多患慢性病或有老病根,除非是使用西药确有特效,一般情况下,最好是先服中药进行调理。
  (3)先以外用,后用内服。为减少药对机体的毒害,能用外用药治疗的疾病,比如皮肤病、牙龈炎、扭伤等等可先用外敷药解毒、消肿,最好不用内服消炎药。
  (4)先用内服,后用注射。有些中老年人一有病就想注射针剂,以为用注射剂病好得快,其实不然。药剂通过血液流向全身,最后进入心脏,直接危及血管壁和心脏。因此,能用内服药使疾病缓解的,就不必用注射剂。
  (5)先用老药,后用新药。近年来,新药、特药不断涌现,一般来说这些药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疗效,但由于应用时间较短,其缺点和毒副作用尤其是远期副作用还没被人们认识,经不起时间考验而最终被淘汰的新药屡见不鲜。因此,中老年人患病时最好用已在临床广泛应用的中西成药,确实需要使用新、特药时,也要慎重,特别是对进口药物尤其要慎重。

  43、孕妇用药应注意什么?
  许多药物都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如巴比妥类安眠药,非巴比妥类的安定、安宁、利眠宁,降压利尿药硫酸镁、甘露醇、速尿,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等。孕妇用药,不仅本人可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不少药物还可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损害胎儿的生长发育。所以,如孕妇病情确需用药,一定要充分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认真选择,严格遵守规定用法用量。

  44、什么是中成药,它有什么特点?
  中成药有两种概念:一种是狭义的中成药,它主要指由中药材按一定治病原则配方制成、随时可以取用的现成药品,如中成药中的各种丸剂、散剂、冲剂等等,这便是生活中人们常说的中成药;另一种是广义的中成药,它除包括狭义中成药的概念外,还包括一切经过炮制加工而成的草药药材。毫无疑问,这两种'成药'在内容上是有许多不同的。
  狭义中成药所指的各种成药,均为现成可用,适应急需,存贮方便的中药。相对于中药药材而言,成药治病省了中药煎剂所必要的煎煮时间,更因其能随身携带,不需煎煮等一应器具,故而使用十分方便。由于中成药多为经过一定特殊加工浓缩而成的制成品,故其每次需用量远远少于中药煎剂,而且成药已几乎消除了中药煎剂服用时特有异味等的不良刺激,因而在服药反应上,也较易被大众所接受。
  当然,狭义中成药也是有一定缺陷的,这主要表现在成药成分组成、药量配比的一成不变上。由于配方既定,药已制成,故而成药往往不能像煎剂方药那样表现得灵活多变,随症加减,这使成药的实际应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另外,近年来,有关中成药引起的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这类报道也多起来。如朱砂安神丸口服可引起口腔炎、蛋白尿及严重的药源性肠炎;黑锡丹久服可致严重铅中毒;牛黄解毒片口服可引起过敏性血小板减少、过敏性膀胱炎和过敏性皮炎;口服羚翘解毒丸或银翘解毒丸可引起严重的过敏性休克。这些反应虽都较为少见,但一旦发生,病情都较严重。所以,对中成药的优缺点也须全面分析,不能认为是凡中药都低毒无害。凡曾经因服用某种中成药而发生中毒或过敏反应者,必须牢记,以后不可再用同种中成药。
  经过炮制而成的中药材“成药”,其优缺点也是十分分明的,优点即组方灵活适应面广,缺点则为每次使用都需煎煮加工,费时费力,应用不便。

  45、怎样正确服用中成药?
  在中成药的服用方法上,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量服用:中成药治病,药量有一定的灵活性,有时不易准确掌握。由于中医师处方时,对中成药的每次药量往往不专门注明,故在具体使用时,病人首先应看清药品标签或说明书。有时,中成药小粒丸剂的说明书上写着每次服多少多少克,而又不标明多少粒药为多少克,这常常会给病人带来困惑。遇此情况时,病人不可怕麻烦,应向药师问明换算方法或每次服药粒数(不要问医生,因非其本职,否则可能致误)。中药不是绝对无毒的,有些药性剧烈的药,多服是会伤身体的。故而,不仅对中成药的服药量须认真对待,而且对有关药物的禁忌症也丝毫马虎不得,用药前必须详阅药品说明书,以排除禁忌症。遇小儿或年老体虚者,凡药性猛烈的成药还须减量慎用。
  (2)注意服药时间:根据古医籍规定,中药服用时间的选择,应按“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而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的原则进行。对于特殊服药时间规定的中成药,通常宜选在饭前或空腹时服。因为大多数食物可对中药的吸收产生干扰,故而饭前服药有利于药物吸收和药效发挥。对于慢性病需长期服药者,宜养成定时服药的习惯,而对治疗特定病症的成药则无须强调空腹或定时服药,如治冠心病的苏合香丸、治胃痛的胃乐片等,均可随时使用;安神药则在睡前服为最适宜。
  (3)注意服药方法:中成药的服用方法也有讲究,中成药中常见剂型之一大粒丸剂,常常给服药者带来许多不方便,初次使用该剂型者往往不知该怎样吞服才好。要知道,任何一口将其吞下的企图都是应当严格禁止的,因为这有可能造成药丸卡在喉咙里上下不得,甚至引起心律紊乱等严重后果。正确的服法是用清洁的小刀将药丸切成小粒,而后分几次用温开水送服;对于出厂不久、质地较软的大粒丸剂,可用清洗过的手直接将其分裂搓制成小丸服下。一颗大丸通常至少分成20粒以上的小丸,分2-3次吞下较为合理,否则同样会引起噎阻。生活中,有些人在服大粒丸剂时,爱将药丸嚼食,这其实不宜提倡。因为虽然多数药丸因在制作中加入了蜂蜜而带甜味,但是不少丸药仍带有浓厚的中药异味。嚼服者一旦因药丸异味而引起恶心反应,往往来不及咽下口中稠厚的药浆而会引起呕吐,这可就事与愿违了。如果为了加快药物吸收,加速药效产生,则方便的做法是取少许温水将药丸捣调成稀糊状后,用温开水送服。
  (4)注意服药反应:随着中成药的广泛应用,更多的不良反应必然会越来越多见,服用中成药者应对此有所警惕。凡服药后出现皮疹、瘙痒、发热等过敏反应者,均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诊治。凡有过服用某种中药而致过敏史者,还须牢记以后再不可使用该药。

  46、中成药宜怎样送服?
  一般而言,送服中成药时,温开水最佳,因其不仅取用方便、省事省时,而且不会对药物吸收及药性本身产生干扰。无论何种剂型的中成药,都可用温开水送服,即使是液体的药酒、糖浆等,服药后也需喝几口温开水,以冲洗净残留在口腔及食管内的药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特殊成分的饮料有利于中成药更好地发挥药效,或者可以帮助弥补已制成之成药在疾病治疗上的某些缺憾,以使中成药更能适应病情的需要。
  诸如米汤、姜汤、蜂蜜水、黄酒等,均具有一定的辅佑治病作用。通常,用于补虚、活血、祛寒的成药,宜用温酒送服;治疗头痛、目疾等头面部疾患的中成药,宜用茶水送服;治妇女血气不和,月经不调的中成药,宜用当归浸黄酒送服;治脾胃虚弱、胃脘冷痛的成药,宜用温米汤送服,等等。如将某味中草药制成煎剂来送服成药,则更能极大地弥补中成药。治疗缺乏灵活性的缺点,如以人参煎汤送服至宝丹,可使后者醒神开窍作用加强,大大提高至宝丹的急救治疗效果。对送服中成药的饮料的选择,古医籍中有规定,凡治疗痢疾的中成药,“赤痢甘草汤下,白痢干姜汤下,赤白痢,甘草干姜汤下”;对中成药安宫牛黄丸“脉虚者人参汤下,脉实者银花,薄荷汤下”等。
  可见,中成药在服用时的送服饮料,是可以随病情的不同而不同的。

  47、辨别药品真伪的常用方法有哪些?
  (1)从药品的标签上识别。合格品药必须具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品名、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规格、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规定有效期的药品,还必须注明有效期。假冒药多没有注册商标;有的标签可能包括正品药标签的内容,但其注册商标、批准文号是伪造的;印刷质量低劣,字迹不清,颜色不正,个别是甚至有错别字,英文字母也有错,文句不通,或字体大小不一;有的则根本就不具备正品药标签的内容。
  (2)从药品的外观上识别。
  一看:一般片剂:有无变色、花斑、发霉、粘结、片面缺损、不光洁、结晶体析出等现象。糖衣片:应是白色或其它颜色,表面光滑。如果药品表面褪色、露底、或变色发霉、粘连、糖衣片裂开,或出现斑点等都不能使用。胶囊剂:如有发霉、变软、碎裂、外壳有小孔,都不能使用。散剂:如发粘、结块、发霉,则不能使用。眼药水:如有结晶,絮状物或毛点、变色、浑浊、沉淀等都表示药已变质,不能使用。注射剂:如安瓿破裂、封口不严、色泽不均匀、有异物沉淀,注射用粉种剂出现变色,严重结块、粘瓶或潮解都不能使用。 药品超过有效期也不能销售、使用。
  二闻:主要是闻气味。如地奥心血康胶囊,真品有浓腥臭味。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具有大蒜或腌菜臭味。合成鱼腥草素片具鱼腥草臭味。头孢氨苄胶囊,用手捻药粉有皮蛋臭味。
  三尝:尝胶囊内容物味道。如快克胶囊,真品味苦,假品味涩。阿莫西林胶囊,真品味微苦,假品有玉米淀粉味。
  四试:如复方新诺明片易燃烧,假品不燃。
  五送:如购销使用过程中,如对药品质量有怀疑,应送药检部门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48、违法药品广告有哪些类型?
  (1)未经审查机关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
  (2)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宣传。 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使用儿童的名义和形象;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含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病理和医疗诊断的画面,令人感到已患某种疾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药品。
  (3)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如电视、广播、杂志、报纸、互联网等)发布广告;
  (4)使用过期失效的广告批准文号,甚至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进行宣传;
  (5)利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等)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药品宣传、推荐。

  49、发现违法药品广告怎么办?
  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50、发现药品价格问题怎么办?
  对药品价格有疑问或发现药店、医院或诊所违反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应向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举报。

附件2:农村药品“两网”培训大纲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掌握: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了解:药品存放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了解: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识别;
  了解:违法药品广告的常见类型。
  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了解:医疗器械的概念;
  了解:农村常用医疗器械使用的注意事项。
 第二部分 基础知识
  一、药品
  (一)药品的基础知识
  1、药品的概念;
  2、药品的特征;
  3、药品的名称;
  4、药品的批准文号;
  5、药品的有效期。
  (二)药品的质量
  1、药品质量的特点;
  2、药品的质量标准;
  3、药品的质量管理。
  (三)药品的包装
  1、药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2、药品包装上的标识;
  3、药品说明书。
  掌握:药品的概念及药品的名称;
  掌握: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药品有效期的含义和表示方法;
  熟悉: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熟悉: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管理的规定;
  了解:药品质量标准;
  了解:药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了解:药品的特征。
  二、医疗器械
  (一)医疗器械的概念;
  (二)医疗器械的分类;
  (三)农村常用医疗器械的品种;
  (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五)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说明书。
  熟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了解: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说明书;
  了解:农村常用医疗器械的品种。
  三、农村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识别
  (一)药品的常见鉴别知识;
  (二)医疗器械的常见鉴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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