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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2年纠风责任状考评结果及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6 生效日期: 2003-07-16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盘政办发[2003]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2年纠风责任状考评结果及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2002年纠风责任状考评结果及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意见的报告
  市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2002年,市政府与市财政局等26个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签订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签状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开展了“五评一率”(群众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评,新闻单位评,签状部门互评,纠风办评;群众满意率)活动,同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全市范围的大型抽样调查。通过对2000份有效问卷统计,行风好转满意率达到了65.2%,纠风工作同上年相比有所好转。按各签状部门群众满意率综合分数和日常工作考核,评出了2002年我市纠风工作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及未达标单位。
  先进单位:市邮政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盘锦联通分公司、盘锦通信分公司、盘锦移动分公司、市环保局、盘锦供电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述单位的共同特点:一是各部门将纠风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了责任制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三是纠风工作做到了五个结合,进一步扭转了工作作风,提高了部门的整体形象,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服务设施,提高了服务质量。达标单位:市审计局、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市文化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房产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
  未达标单位:市公安局。
  2002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广大群众对个别签状部门行风建设提出了许多意见和要求,有的签状部门群众满意率不高,甚至存在严重的违法案件发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根据省政府《2003年民主评议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03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不再搞签状形式,由市政府直接确定评议范围,在2002年26个签状部门、行业的基础上,增加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4个部门,共30个部门、行业作为被民主评议单位。
  2002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结合;与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争创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相结合;与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相结合;与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相结合;与弘扬行风正气、认真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相结合。各被评议部门、行业要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上下功夫,切实抓出成效。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实行分类评议、分级测评,把问卷调查与平时工作业绩考核结合起来,评出先进、达标、未达标单位。按照省纠风办对各市纠风办《纠风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市纠风办将对各县区纠风办实施目标考核,以促进我市纠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工作效果。以上报告,请予批转各部门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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