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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5 生效日期: 2006-05-15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海南省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24号)精神,按照《全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两年来我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和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求在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市场准入及学校食堂管理等专项整治上有新的突破和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农药残留明显下降,高剧毒农药得到有效控制。
  1.无公害基地蔬菜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农贸市场蔬菜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
  (二)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9 %以上。?
  (三)食品生产加工、学校食堂、餐饮业的办证率明显提高,15类风险度高的食品准入率达到100 %。?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五)食品抽检合格率提高,重点食品质量检验率和抽查率达到100%。?
  (六)农贸市场管理得到明显规范,“三无”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基本得到控制,农村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明显减少。?
  (八)企业的自律和诚信意识增强,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九)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提高,老百姓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十)进一步加大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的力度。?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对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
  2.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责任部门:卫生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 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力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水平。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土环境资源部门。?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
  3.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加强农业标准和海南特色农产品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
  1.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部门:卫生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在开展28类食品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小作坊的安全卫生监管力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监管档案,严格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进一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
  3.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加大食品标准培训力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知识,推动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部门:卫生部门。?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对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三是以各大节日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问题,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责任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部门:卫生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单位;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责任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
  3.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公告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和食品退市监管。责任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省屠宰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和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商务部门;配合部门:农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整顿规范海南米粉(含海南粉、腌粉、抱罗粉等)和散装白酒市场。责任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部门:卫生部门。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验力度;加强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卫生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在8月底前,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任部门:卫生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规范海鲜大排档、餐饮夜市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省政府颁布的许可证项目中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节日集中执法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卫生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5月):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并将本地区、本部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 ?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各市、县政府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省食安办将于8月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县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2月):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作法和典型经验,于2006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食安办。省食安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情况书面报告省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市、县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和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省食安办要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监督,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消费,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正确引导消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各市、县政府要通过已开通运行的省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省食安办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在省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及时发布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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