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6〕1224号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江苏、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调整合并纳税企业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984号)规定,从2006年起,对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调整后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所属中化辽宁、中化江苏、中化广东公司及在京的全资子公司,暂不实行就地预交办法,其他成员企业应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今后如汇总(合并)纳税政策有新规定的,统一按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合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1 |
中化国际石油公司 |
北京市 |
2 |
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 |
北京市 |
3 |
中化时代国际经贸公司 |
北京市 |
4 |
中化塑料公司 |
北京市 |
5 |
北京市 | |
6 |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7 |
中化国际实业公司 |
北京市 |
8 |
北京市 | |
9 |
中化国际工程贸易公司 |
北京市 |
10 |
中化国际信息公司 |
北京市 |
11 |
北京市 | |
12 |
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13 |
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 |
北京市 |
14 |
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5 |
辽宁省大连市 | |
16 |
河北省石家庄 | |
17 |
天津市 | |
18 |
上海市 | |
19 |
江苏省南京市 | |
20 |
山东省青岛市 | |
21 |
广东省广州市 | |
22 |
中化丹东进出口公司 |
辽宁省丹东市 |
23 |
广东省广州市 | |
24 |
威海甲午海战纪念馆有限公司 |
山东省威海市 |
25 |
天津市塘沽区 | |
26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本部) |
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