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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新世界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27 生效日期: 2001-02-27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1]36号
新世界(沈阳)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新世界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新世界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和业主会所等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四、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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