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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8 生效日期: 2004-03-08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4] 002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王正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委员:李先忧(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
  邹 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委 员:侯丽江(省人事厅副厅长)
  封孝伦(省教育厅副厅长)
  文 江(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王学军(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贾文肃(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王 瑛(省卫生厅纪检组长)
  路 良(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蔡德明(省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委员)
  杨清源(省总工会纪检组长)
  刘新珍(省妇联副主席)
  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侯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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