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启用其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2-11 生效日期: 1991-02-11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根据我委机关机构设置运行的实践,为加强全国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工作,经批准,我委成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归口负责全国研究生工作。原高等教育司承担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转移到高校学生司管理。
  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其处室设置及干部任命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同。
  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印章由即日起启用。
  
附:印模(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