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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缉捕公安部A级通缉犯罪嫌疑人马加爵有功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3 生效日期: 2004-04-13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4]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缉捕公安部通缉的云南大学“2·23”特大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加爵的统一行动中,我省各级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指挥下,把开展这次缉捕行动作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执法为民的具体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各警种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布下天罗地网,终于于2004年3月15日晚在三亚市将马加爵缉捕归案。
  在这次缉捕行动中,三亚市公安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奋战在缉捕行动第一线,严格实行查缉工作责任制,逐项落实布控措施,广泛深入地发动人民群众,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成功捕获了犯罪嫌疑人马加爵,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以胡崇军为代表的一批公安干警吃苦耐劳,顽强拼搏,连续作战,运用各种专门手段全力缉捕马加爵,立下汗马功劳。以陈贤壮为代表的一批见义勇为、为民除害的好公民和治安积极分子嫉恶如仇,同仇敌忾,提供准确线索,为成功缉捕马加爵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弘扬正气,鼓舞士气,省政府决定,对在缉捕马加爵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三亚市公安局,工作表现突出的省公安厅、省边防总队、省武警总队、海口市公安局、乐东县公安局、东方市公安局、陵水县公安局、垦区公安局、海南港务公安局等9个单位,三亚市公安局胡崇军、王少山、黄宏志、周德明、王云、陈忠、张旭强和省公安厅刘晓明、谢智强、吴永江、吴天雷、曾庆伟、刘邦潮、宋洪涛等14名民警,以及以陈贤壮为代表的见义勇为好公民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要认真总结缉捕马加爵的成功经验,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人员学习,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在创新中加快海南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全省各界群众要以陈贤壮为榜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惩恶扬善,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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