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价费字[2000]31号
省国防工办招待所:
你所《关于国防工办招待所重新定价的函》收悉。鉴于你所1995年以来客房价格一直没有调整,近两年又更新了卧具和桌椅,安装了有线电视、电话,部分客房安装了空调,增设了免费桑拿洗浴等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你所客房租价调整如下:
四人间25元/床天;三人间30元/床天;设空调三人间35元/床天;二人间35元/床天;设空调二人间40元/床天;单人间45元/床天。
以上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请你所收到批复后,即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