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3 生效日期: 2002-06-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2]3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
  为做好“十五”期间我省的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山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鲁发[2001]10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工作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分级分类,确保质量;更新培训观念,创新培训内容及方法,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根据“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使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以现代行政管理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逐步形成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运作规范、科学合理的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密切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帮助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深入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
  (1)规范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初任培训要突出适应性,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培训重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及运作程序和方法、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行政管理以及必需的业务知识等。初任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2)突出任职培训。晋升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均需接受任职前培训,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任职后1年内接受培训。任职培训根据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重点是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总揽全局和战略思维能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统筹协调的组织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担任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要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以及管理创新能力等。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3)深化专门业务知识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不同部门、单位的公务员都要接受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所承担的行政职能,确定专门业务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方案,进行专门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公务员能够熟悉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成为本行业、本领域方面的专家。专门业务培训以部门为主,培训的时间和方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4)强化更新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要突出前瞻性,重点是WTO知识、知识经济、当代科技、现代公共管理等内容。继续推进和加强公务员的外语、普通话、电子政务等培训,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技能。公务员每年参加更新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7天。
  3.组织学历培训。充分调动组织和个人两方面的积极性,广开渠道,采取自学、函授、联合办班等多种形式,引导、鼓励和支持广大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改善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和知识结构。到2005年,省、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5%;县(市、区)、乡(镇)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5%。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高校的合作,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教育,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
  4.开展依法行政培训。运用多种形式,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培训内容主要是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以及与公务员职位有关、规范专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5.普及WTO知识培训。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对全省各级政府公务员进行WTO知识培训。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对全省公务员的普及培训任务,用2年时间对有关领导干部轮训一遍,用3年时间培训100名WTO高层次专业人才,提高公务员自觉按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办事及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
  另外,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各级还要抓紧开展外语培训、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知识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培训。外语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进行,重点抓好公务员外语会话的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我省公务员逐步掌握常用的生活用语和一般的公务用语。涉外部门的公务员要达到能直接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要求。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知识培训主要是继续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开展计算机网络知识和应用技能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力争到2005年底,45岁以下的公务员计算机和网络应用能力达到熟练程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培训要面向高新技术和高层次管理人才,每年采取公开选拔的方法,挑选一部分懂外语、会计算机的年轻优秀公务员和中青年领导干部赴国(境)外培训,学习世界各国的最新知识、技术和政府管理的先进经验。同时,有针对性地引进国际先进的培训项目,聘请外籍知名教授和专家来我省讲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度建设,使公务员培训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1.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认真总结我省“九五”期间公务员培训的经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使公务员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证书登记制度。公务员接受培训情况要如实记入培训证书和个人档案,使公务员培训情况有据可查。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培训需求,确定公务员培训的公共必修课。
  3.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公务员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公务员调训计划的部门和单位,年度考核时要降低“优秀”等次的比例;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建立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在每年的12月,将当年开展公务员培训情况及下年度培训计划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要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5.建立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标准,确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运用现代化评估方法和评估手段,强化质量评估,促进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公务员培训基础建设。
  1.抓好培训基地建设。行政学院(校)是专门培训国家公务员的基地,公务员培训要以行政学院(校)培训为主。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行政学院(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基地,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学院(校)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作用。各级行政学院(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的班次设置,更新公务员培训教学内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扩大培训规模,创立培训“品牌”,形成有特色的培训项目。要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发挥普通高等院校的优势和作用,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提供条件。
  2.加强公务员培训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各级行政学院(校)要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要采取教师进修、举办师资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聘党政领导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行教师联聘、动态管理,优化师资结构,实现资源共享。
  3.加强公务员培训教材建设。按照人事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公务员培训的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配套的教材体系。要在使用全国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适应我省各级各类公务员需要的培训教材,不断完善公务员培训教材体系。
  4.改进公务员培训的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创新公务员培训机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及多媒体手段开展教学;根据成人及领导干部特点,改进教学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学员的参与程度,加强实务培训,强化能力培养;根据公务员职业发展和政府工作需要按需施教,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
  (三)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管理者的培训。要分期分批对各市及省政府各部门负责公务员培训组织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引导公务员培训管理者研究公务员培训的规律、原则、内容和方法,探讨解决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四)切实保证公务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公务员培训是政府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应渠道列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预算,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对重要的培训项目,要给予重点保证。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确保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省人事厅是全省公务员培训的主管机关,负责全省公务员培训的规划制定、政策研究、督促检查、质量评估、工作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省级行政学院承担省直公务员的培训、举办地(厅)级行政领导参加的专题研究班、省和市处级公务员参加的培训班。各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是本地区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讲求实效,切实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