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0]3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政府决定于2000年11月1日至5日在海口市举办2000年海南经济贸易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商品展销,内外贸易洽谈。
(二)项目合作,招商引资。
(三)专业展览。
(四)专题报告会、研讨会、产品发布会。
二、规模
拟设置展位300个。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海南省贸促会
四、组织机构
成立2000年海南经济贸易洽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任:李东生(副省长)。
副主任:张恒(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宪章(省贸促会会长)。
成员:省发展计划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经济贸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办等单位各1名领导。
秘书长:对宪章(兼)。
副秘书长:区柏昌(省贸促会副会长);陈泰生(省贸促会副会长)。
组委会下设7个工作小组。
(一)秘书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省贸促会负责。负责文秘、会议组织、证件制作、简报编印、开幕式协调工作等。
(二)展览组:由省贸促会负责。负责招展、展位安排、布展管理,广告制作、发布及管理,邀请函、开幕式大会模板制作,场地租用、消防、保安、展场管理等工作。
(三)贸易组:由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经济贸易厅负责。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负责提出外贸成交计划,组织外贸企业、出口企业参展,现场审批出口成交合同并汇总情况;省经济贸易厅负责组织内贸企业参展并汇总内贸成交情况。
(四)项目组:由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经济贸易厅、省发展计划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经济贸易厅负责组织项目招商展位参展,现场审批项目和受理投资方面的咨询;提供招商引资项目表及有关资料。
(五)联络组:由省贸促会负责。负责联系各系统各有关单位邀请来宾,协助来宾订购机、车、船票及代订客房,安排来宾在琼考察、观光、度假,编印会刊等工作。
(六)直传组:由省新闻办负责。负责大会直传报道,印发记者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
(七)保卫组:由省公安厅、海口市公安局负责。负责大会来宾住地保卫和大会保卫、交通管理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2000年海南经济贸易洽谈会经费,原则上以会养会,不准向企业摊派。
(二)来宾接待按“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由邀请单位负责。
(三)2000年海南经济贸易洽谈会日常工作联络点设在省贸促会。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楼6层。
邮政编码:570203
传真号码:(0898)5367264
联系电话:秘书组:(0898)5371978、5367217
展览组:(0898)5371328
联络组:(0898)5367272
(四)2000年海南经济贸易洽谈会具体场址另行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