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7 生效日期: 2005-06-01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496号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加快兽药GMP实施进程,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我部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6月1日施行。原《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67号)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5年6月1日起取消兽药GMP静态检查,对检查验收通过企业核发的《兽药GMP证书》有效期均为5年。


  二、新建企业取得《兽药GMP证书》后,应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向我部申请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改扩建企业取得《兽药GMP证书》后,应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向我部申请变更《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办理新增品种产品批准文号。


  三、我部仅对《兽药GMP证书》载明的认证范围、依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的产品核发产品批准文号。新建企业用于生产验证试产的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可在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并经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试产品种及数量后按合格产品处理,但该批产品的有效期必须达到国家兽药标准载明的有效期规定,并在有效期内销售、使用。

  生产兽药国家标准以外的产品,按照《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办理。


  四、为保持兽药GMP管理政策的一致性,做好工作衔接,对2005年6月1日以前通过兽药GMP静态检查验收的企业,须于《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兽药GMP实施情况报告。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报告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GMP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需上报我部和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部根据监督检查报告和有关规定办理《兽药GMP证书》及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五、《兽药GMP证书》是企业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从事兽药生产活动的前置条件。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反兽药GMP规范的企业,我部将视情节轻重,做出警告、停产整顿、吊销《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等处理决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兽药GMP管理工作和国际兽药贸易中GMP互认工作。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GMP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兽药GMP办公室)负责组织兽药GMP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现场检查验收、日常管理和农业部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审查



    第四条 新建(含已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拟新增产品剂型的)或改扩建的兽药GMP企业,应当提出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

 


    第五条 申请兽药GMP检查验收的企业应当填报《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表》(见附录1),并按以下要求向兽药GMP办公室报送书面及电子文档的申报资料各一份(其中电子文档应填齐生产和检验管理文件的全部内容):

  (一)新建企业

  1.企业概况;

  2.拟生产兽药类别、剂型及产品目录;

  3.企业组织机构图(须注明各部门名称、负责人、职能及相互关系);

  4.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检验、仓储等工作人员登记表(包括文化程度、学历、职称等),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5.企业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及仪器设备布置图;

  6.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人流、物流流向及空气洁净度级别);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7.拟生产兽药产品的工艺流程图、主要过程控制点和控制项目及产品的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8.生产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检验仪器设备及产品工艺验证报告;

  9.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报告;

  10.农业部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洁净室检测报告书;

  11.其他兽药GMP管理文件目录及与文件相对应的记录、凭证样张;

  12.生产设备设施、检验仪器设备目录(需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13.兽药GMP运行情况报告;

  14. 试产兽药国家标准产品的批生产、批检验记录复印件(每条生产线应选择具有剂型代表性的2--4个品种,每个品种至少3个批次的记录;少于2个品种或者属于特殊产品及原料药品的,应提供所生产品种的记录)。

  (二)改扩建企业

  除提供上述1至13项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GMP实施情况等);

  3.已获批准生产的产品目录和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产品批准文件(包括产品批准文号批件、质量标准的复印件等);

  4.兽药GMP运行情况报告及批生产、批检验记录复印件(同上款“(一)14.”要求)。

 


    第六条 兽药GMP办公室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查工作。通过审查的,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在4个月内补充有关资料,逾期未报送的按撤回申请处理。


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七条 申报资料经审查合格的,由兽药GMP办公室向申请企业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检查组成员,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第八条 检查组成员从农业部兽药GMP检查员库中选派;必要时,可临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组由3至7名检查员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由兽药GMP办公室指派。

  申请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兽药监察机构可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检查组的有关活动,但不参加评议工作。

 


    第九条 现场检查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主持。

  首次会议应确认现场检查方案(方案格式见附录2),检查范围、检查路线、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申请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资料,如实介绍有关情况,并指派联系人负责向检查组介绍现场情况及答疑。

  末次会议向申请企业宣布综合评定结论和缺陷项目、整改意见。申请企业可就综合评定结论和缺陷项目发表意见,必要时检查组应将申请企业书面意见上报兽药GMP办公室。

 


    第十条 检查组应当严格对照兽药GMP及《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进行检查,必要时应予以取证,并对申请企业(车间)有关人员的技能操作、理论基础、规章制度和兽药法规、兽药GMP的主要内容和要点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检查组组长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各成员应当汇报各自的调查取证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企业的陈述及申辩。

 


    第十二条 检查组成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组长应当组织综合评定,填写缺陷项目表(格式见附录3),撰写现场检查报告(格式见附录4),作出“推荐”、“推迟推荐”、“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缺陷项目表应明确存在的问题、具体的整改意见。现场检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描述申请企业实施GMP的概况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现场检查报告和缺陷项目表须经检查组所有成员签字。

  综合评定期间,非检查组成员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报告和缺陷项目表等资料由检查组、申请企业、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留存。

 


    第十四条 对作出“推荐”评定结论,但存在缺陷尚须整改的,申请企业提出整改计划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完成后向兽药GMP办公室上报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经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兽药GMP办公室应将整改报告寄送检查组组长,由其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填写《兽药GMP企业整改情况审核表》(见附录5)。

 


    第十五条 对作出“推迟推荐”评定结论的,由兽药GMP办公室向申请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工作完成后向兽药GMP办公室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兽药GMP检查组应针对缺陷项目和整改意见实施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第十六条 对作出“不推荐”评定结论或作出“推迟推荐”经再次检查仍未通过的,由兽药GMP办公室发出检查不合格通知书,自发出通知书后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审批与管理



    第十七条 检查组组长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报告、缺陷项目表、评分表、企业的中英文企业名称、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报兽药GMP办公室。

 


    第十八条 兽药GMP办公室对通过GMP检查验收企业的检查结果在中国兽药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一式一份报农业部。

 


    第十九条 农业部在收到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资料的审定,符合要求的,作出批准决定,发布公告并核发《兽药GMP证书》,同时向企业发出《兽药GMP现场检查工作意见反馈表》(见附录6)。

  不符合要求的,将处理意见通知申请企业和兽药GMP办公室。

 


    第二十条 《兽药GMP证书》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等有关事项的,应当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向农业部申请办理《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关联法规    

    第二十一条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对辖区内GMP企业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GMP执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各种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于年底前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农业部和GMP办公室。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农业部可根据需要对GMP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章 检查员条件和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兽药GMP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二)熟悉兽药管理法规、兽药GMP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具有医药、兽医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兽药管理、兽药监察或科研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四)准确掌握兽药GMP规范和兽药GMP检查验收评价标准及相关工作原则;

  (五) 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胜任并积极参加现场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兽药GMP检查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兽药GMP办公室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列入兽药GMP检查员库。

 


    第二十四条 兽药GMP检查员必须遵守兽药GMP现场检查纪律,对不能遵守纪律、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不能掌握工作原则、无故不参加检查验收活动的,农业部将取消其检查员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10日农业部发布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67号)同时废止。


关联法规    

    
附录1


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地  址:

  填报日期:

  收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报说明

 

 

  一、企业类型: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二、检查验收范围:填写各生产线名称,其中制剂须注明剂型名称;原料药须注明品种名称;生物制品须注明类别(弱毒苗/灭活苗/血清制品/诊断液)或产品名称。


  三、建设性质:填写新建或改扩建。


  四、固定资产和投资额计算单位:万元。生产能力计算单位:万瓶、万支、万片、万粒、万袋。


  五、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每册材料均应有目录。


┏━━━━━━━━━━━━━━━━┯━━━━━━━━━━━━━━━━━┓
┃                │                 ┃
┃企业名称(中英文)       │                 ┃
┠────────────────┼─────────────────┨
┃                │                 ┃
┃申请检查验收范围        │                 ┃
┠────────────────┼─────────────────┨
┃                │                 ┃
┃申请检查验收状态        │                 ┃
┃(新建/改扩建)         │                 ┃
┠────────────────┼─────────────────┨
┃                │                 ┃
┃注册地址            │                 ┃
┠────────────────┼─────────────────┨
┃                │                 ┃
┃生产地址(中英文)       │                 ┃
┠────────────────┼─────────────────┨
┃                │                 ┃
┃兽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地址邮编           ┃
┃   编号            │                 ┃
┠────────────────┼─────────────────┨
┃                │                 ┃
┃企业始建时间          │最近更名时间           ┃
┠────────────────┼─────────────────┨
┃                │合资企业外方           ┃
┃企业类型            │国别或地区            ┃
┠────────────────┼─────────────────┨
┃                │                 ┃
┃职工人数            │技术人员比例           ┃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学历/ ┃
┃                │              职称 ┃
┃                │                 ┃
┃                │                 ┃
┃                │专业               ┃
┃                │                 ┃
┠────────────────┼─────────────────┨
┃                │学历/               ┃
┃企业负责人姓名         │              职称 ┃
┃                │专业               ┃
┠────────────────┼─────────────────┨
┃                │学历/               ┃
┃质量负责人姓名         │              职称 ┃
┃                │                 ┃
┃                │专业               ┃
┠────────────────┼─────────────────┨
┃                │                 ┃
┃联系人姓名           │电话               ┃
┃                │手机               ┃
┠────────────────┼─────────────────┨
┃                │                 ┃
┃传真              │E-mail              ┃
┠────────────────┼─────────────────┨
┃                │                 ┃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
┠────────────────┼─────────────────┨
┃                │                 ┃
┃厂区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平方米)            ┃
┠────────────────┼─────────────────┨
┃                │                 ┃
┃上年产值(万元)        │销售额(万元)          ┃
┠────────────────┼─────────────────┨
┃                │                 ┃
┃原料药生产品种         │制剂生产品种(个)        ┃
┃  (个)            │                 ┃
┠────────────────┼─────────────────┨
┃生产剂型            │列表(附申请书后),包括兽药名称、┃
┃ 和品种             │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或报批情况  ┃
┠────────────────┼─────────────────┨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
┃                │                 ┃
┃                │                 ┃
┃                │ 盖章               ┃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                 ┃
┃                │                 ┃
┗━━━━━━━━━━━━━━━━┷━━━━━━━━━━━━━━━━━┛

 

生产剂型和兽药品种表

 


┏━━━━┯━━━━━━━━━┯━━━━━━━┯━━━━━━━━━━┓
┃兽药名称│原料药、制剂剂型 │规格(含量规格│ 批准文号     ┃
┃    │         │ /包装规格) │ 或报批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录2:
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现对     公司(厂)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方案如下:


  一、 企业概况和检查范围         
  公司(厂)经  省兽药管理部门批准并在  市(县)新建/改扩建的企业,公司于己   年  月正式投产,设有   生产线。
  检查范围: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程序: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检查程序:
  第一阶段
  首次会议,双方见面
  公司简要汇报兽药GMP实施情况
  检查组宣读检查纪律、确认检查范围
  检查组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
  检查厂区周围环境、总体布局
  仓储设施、设备及物料的配置、流转与质量控制
  工艺用水的制备与质量控制
  空调系统的使用、维护与管理
  质量检测实验室设施与管理
  第三阶段
  检查生产厂房(车间)的设施、设备情况
  生产车间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
  第四阶段
  检查机构与人员配备、培训情况
  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文件
  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的管理、验证或校验
  与有关人员面谈
  第五阶段
  检查组综合评定,撰写检查报告
  末次会议
  检查组宣读现场检查报告及结论


  三、检查项目
  根据《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认检查项目  项,其中涉及关键项目  项,一般检查项目  项。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
  组员:
  某检查员----主要负责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验证、文件。
  某检查员----主要负责物料、卫生、质量管理、自检。
  某检查员----主要负责生产管理、产品销售与收回、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并汇总检查情况,草拟检查报告。


  五、检查项目条款:
  机构与人员   条       厂房与设施设备   条
  设   备   条       物     料   条
  卫   生   条       验     证   条
  文   件   条       生 产 管 理   条
  质 量 管理   条       销 售 与 回 收   条
  投   诉   条       自     检   条

附录3
兽药GMP检查验收缺陷项目表

 


┏━━━━━━━━━━━━┯━━━━━━━━━━━━━━━━━━━━┓
┃            │                    ┃
┃企业名称        │                    ┃
┠────────────┼────────────────────┨
┃            │                    ┃
┃检查范围        │                    ┃
┠────────────┼────────────────────┨
┃检查类型(新建/改扩建) │                    ┃
┠────────────┼────────────────────┨
┃关键检查项目缺陷:   │                    ┃
┃            │                    ┃
┃            │                    ┃
┃一般检查项目缺陷:   │                    ┃
┃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负责人签字:    │                    ┃
┃            │                    ┃
┃年  月  日      │                    ┃
┠────────────┼────────────────────┨
┃检查组成员签字:    │                    ┃
┃            │注:                  ┃
┃            │                    ┃
┃      年  月  日 │                    ┃
┗━━━━━━━━━━━━┷━━━━━━━━━━━━━━━━━━━━┛


  1、表中空间不够可附页 2、此表签字复印件无效

附录4
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报告格式

 


┏━━━━━━━━━━━━━━━━━━━━━━━━━━━┯━━━━━━━━━━━━━━┓
┃企业名称                       │              ┃
┠───────────────────────────┼──────────────┨
┃申请检查范围                     │检查验收类型(新建/改扩建) ┃
┠───────────────────────────┼──────────────┨
┃检查时间                       │              ┃
┠───────────────────────────┼──────────────┨
┃检查依据                       │              ┃
┠───────────────────────────┼──────────────┨
┃综合评定:                      │              ┃
┃受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委派,检查组按照预定的检查方案,对该│              ┃
公司(车间)实施兽药GMP管理情况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情 │              ┃
┃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涉及检查项目共  项,其中关键条款  │              ┃
┃条,一般条款  条。总体情况如下:          │              ┃
┃该公司(车间)是   年 月经  兽药管理部门批准,于 │              ┃
┃ 年 月正式投产,目前生产原料药、大(小)容量注射液、 │              ┃
┃片剂、粉剂、中药散剂、预混剂等产品。有  条生产线。 │              ┃
┃该公司人员和组织机构是否基本健全,职能是否明确,人员结│              ┃
┃构、素质和培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厂区、车间的环境、卫生│              ┃
┃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厂区和生产厂房布局是否合理,其面积与│              ┃
┃空间是否与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相适应;实验室环境及设施、│              ┃
┃检测仪器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设备是否能满足生产要求;主要│              ┃
┃设备是否进行了验证,生产管理和物料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生│              ┃
┃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              ┃
┃  现场检查是否发现严重缺陷,发现一般检查项目缺陷  │              ┃
┃项。经检查组讨论,综合评定如下:推荐、推迟推荐、不推荐│              ┃
┃该公司(车间)为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       │              ┃
┠───────────────────────────┼──────────────┨
┃检查组成员签名                    │              ┃
┠───────────────────────────┼──────────────┨
┃          企业负责人签名          │              ┃
┠───────────────────────────┼──────────────┨
┃                           │              ┃
┃             备注             │              ┃
┃                           │              ┃
┗━━━━━━━━━━━━━━━━━━━━━━━━━━━┷━━━━━━━━━━━━━━┛

 

附录5
兽药GMP整改情况审核表

 


┏━━━━━━┯━━━━━━━━┯━━━━━━━┯━━━━━━━━━┓
┃  受理号  │        │  企业名称  │         ┃
┠──────┼────────┼───────┼─────────┨
┃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类型(│         ┃
┃      │        │新建/改扩建) │         ┃
┠──────┼────────┼───────┼─────────┨
┃检查验收日期│        │整改材料受理日│         ┃
┃      │        │期      │         ┃
┠──────┼────────┼───────┼─────────┨
┃   审   │        │       │         ┃
┃   核   │        │       │         ┃
┃   意   │        │       │         ┃
┃   见   │        │       │         ┃
┠──────┼────────┼───────┼─────────┨
┃ 审核结论 │        │       │         ┃
┠──────┼────────┼───────┼─────────┨
┃  审核人  │        │       │         ┃
┠──────┼────────┼───────┼─────────┨
┃  备注  │        │       │         ┃
┗━━━━━━┷━━━━━━━━┷━━━━━━━┷━━━━━━━━━┛

 

附录6
兽药GMP现场检查工作意见反馈表


┏━━━━━━━┯━━━━━━━━━━━━━━━━━━━━━━━━━━━┓
┃  企业名称  │                           ┃
┠───────┼───────────────────────────┨
┃ 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日期                     ┃
┠───────┼───────────────────────────┨
┃       │GMP标准掌握熟练程度工作能力水平公平公正性遵守廉政纪律 ┃
┃       │                           ┃
┃  评价项目  │                           ┃
┠───────┼───────────────────────────┨
┃       │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               ┃
┠───────┼───────────────────────────┨
┃验收组人员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工作建议  │                           ┃
┠───────┼───────────────────────────┨
┃  廉洁廉政  │                           ┃
┃   建议   │                           ┃
┠───────┼───────────────────────────┨
┃   备注   │                           ┃
┗━━━━━━━┷━━━━━━━━━━━━━━━━━━━━━━━━━━━┛


  企业法人签名:
  企 业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